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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陸依親探親納健保?國民黨團:影響不小
http://www.CRNTT.com   2020-03-02 12:10:14


藍委蔣萬安。(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有意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制大陸人士來台持有依親探親入出境許可證都可納人健保的規範,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今天上午回應中評社記者提問時表示,若照民進黨的說法修改,影響不小,國民黨團會詳加商議研究。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視察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受訪時表示,會照著永久存續、公平處理兩個原則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大陸人士來台持有依親探親入出境許可證都可納人健保的規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認為有應重新調整的必要。

  “立法院”上午舉行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國民黨團三長、總召林為洲、書記長蔣萬安、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忙著督導藍委投票狀況,並開會沙盤推演日後各委員會開會情況。

  蔣萬安接受中評社電話訪問時表示,目前還沒看到民進黨團或民進黨“立委”提出修改的版本,但如果照民進黨的說法修改,影響不小,國民黨團會詳加商議研究。

  根據“衛福部”規範,非領有身分證者,包含台灣居住的陸港澳或外籍人士,且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有4種條件可以加入健保。一是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二是非受雇者,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在台居留滿6個月。三是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台灣出生的外籍新生兒。四是適用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且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

  另外,馬英九執政時放寬居留證明的認定,只要持有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都認定為居留證明,例如陸配的前婚生子女尚未取得居留證時,只要持探親證在台灣居住滿6個月,就有納入健保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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