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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21日電/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徐永明是遭檢方聲押禁見的“立委”中,唯一獲法院裁定交保,但檢察官仍認定他涉“期約賄賂”將他起訴。《中時新聞網》報道,徐永明怕收下李恆隆的政治獻金,恐因此得罪與李恆隆對立的一方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才會在李恆隆一方的公聽會只待了5分鐘。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李恆隆在爭奪SOGO經營權的過程中,於2019年10月間企圖以新台幣200萬元金錢攻勢,賄求徐永明同意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盼施壓“經濟部”撤銷太平洋流通的增資登記。
李恆隆透過與徐永明交好的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去探詢徐的真意,恰逢選舉期間有大量資金需求,且時代力量經費拮据,徐因此在同年12月2日與李等人會面,講好由徐借用“立院”紅樓會議室舉辦公聽會,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事成後再由吳協助將匯款匯入時力政治獻金專戶。
雖然徐永明否認犯行,但因李、徐會面時,李說:“你會跟東吳大學合辦,我表示非常感謝,你們有任何困難,我也願意幫忙”,徐則答稱“會啦、會啦”;在公聽會辦完後,李直到選舉後仍未交付賄款,徐今年1月14日還請吳世昌幫忙催款,吳詢問:“現在還可以收政治獻金嗎?”徐則回應“大拇指比讚”貼圖,並稱:“還有年終要補”,檢方因此認定雙方有期約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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