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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1日在律師陪同下,於“立法院”議場前舉行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
高嘉瑜昨日委任律師2度前往忠孝東路派出所,除了傷害罪之外,加碼提告妨害自由及強制罪,主因就在於男方不願承諾銷毀複製高嘉瑜手機的隨身碟資料,及他藏在隨身碟中2人的親密片,擔心分手後,林男會拿影片威脅恐嚇她,甚至散布出去,且傳出對方握有的私密片不只高嘉瑜一人。
高嘉瑜今天10時30分在律師陪同下,於“立法院”議場前舉行記者會。高嘉瑜表示,她昨天去警局提告傷害,因為林男手機裡真的有太多兩人之間的不雅照片或影片,自己有請律師要他把影片交出來,結果林男沒有回應。
她知道自己並非唯一的受害者,過去被林男傷害過的女子,都因種種原因不敢出面,在他暴力威脅下,只能選擇隱忍和解,但她這次站出來卻希望是最後一個,“如果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也算是在這件事上有一個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