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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蔡英文上台以來,民進黨主張分離主義的言論不斷抬頭。 |
中評社╱題:現階段民進黨分離主義的表現及特徵 作者:沈惠平(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教授、博士;李偉杰(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碩士研究生
【摘要】自蔡英文上台以來,民進黨分離主義表現為實施“事實台獨”,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一是通過“修法謀獨”,推行“事實台獨”;二是通過“修憲”“釋憲”,落實“事實台獨”;三是推行“新南向”,謀求與大陸經濟“斷鏈”;四是全面推動“文化台獨”,清除一切中國元素;五是以“維持現狀”為幌子,為“事實台獨”護航;六是進一步向美日靠攏,為其“事實台獨”行徑尋求外部保護及支持力量。作為一種政黨意識形態,現階段民進黨分離主義具有對抗性、非理性、極端性及僵化性等四個主要特徵。總之,歷史終將證明民進黨分離主義是沒有未來可言的。
一般認為,意識形態決定政黨的綱領、目標、政策以及活動方式和方法,從而也決定了政黨的性質與定位。從民進黨的發展歷程及政治主張等來看,分離主義逐漸成為其主流意識形態。①“民進黨在意識形態上與國民黨等的最大不同,就是該黨黨綱明確以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為目標,這也是民進黨意識形態的最顯著特徵。”②簡言之,所謂民進黨分離主義指的是民進黨謀求將台灣地區從中國分裂出去成為一個所謂的“台灣共和國”。也就是說,民進黨關於台灣現狀與未來的主張和行為,毫無疑問具有明顯的分離主義色彩③。
一、民進黨分離主義的演變
民進黨成立至今,其分離主義的演變過程主要經歷了“住民自決”“獨立建國”“漸進式台獨”等不同階段,但萬變不離其宗,即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實質始終沒有變。
1、宣揚“住民自決”
民進黨分離主義最早表現為接受從“海外台獨”延續到和島內黨外勢力的“住民自決”主張。④在上世紀40年代“海外台獨”運動產生初期,廖文毅便向聯合國及國際社會呼籲,要求“台灣公民自決獨立”。從70年代初開始,台灣基督教長老會在島內一而再、再而三地鼓吹“住民自決”甚至“台獨”,國民黨當局在美國的壓力下采取優柔姿態,致使“住民自決”的主張迅速在島內蔓延,也導致黨外勢力逐漸認同“自決”主張。1978年12月,黨外勢力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宣稱“反對任何強權支配其他國家人民的命運,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1700萬人民來決定”,第一次公開提出了“住民自決”的主張。至此,“住民自決”已正式成為黨外主要勢力的共同政治主張。1986年9月28日,民進黨正式成立,它全方位地繼承和發展了“住民自決論”。11月18日,民進黨正式把黨外時期競選共同政見“台灣住民自決”主張寫入黨綱。這樣,剛剛誕生的民進黨披著“住民自決論”的衣鉢步入了歷史舞台。
2、叫囂“獨立建國”
民進黨成立後,其主張分離主義的言論不斷抬頭,謀求“台獨”的傾向日益膨脹。1988年4月17日,民進黨通過“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之自由”的“4·17決議文”,公開“把‘分離主義意識’上升成為‘台獨’主張”。1990年10月,民進黨通過了“台灣事實主權決議文”(即“10·07決議文”),其“台獨建國”主張已經相當明確。隨即民進黨又成立了“台灣主權獨立運動委員會”和“保衛台灣委員會”,藉由建制化的組織推動“台灣獨立運動”。1991年10月,民進黨通過“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基本綱領”案,將原黨綱中主張“住民自決”的文字删除,悍然將“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自主自立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之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選舉決定”的文字納入黨綱,明確將“建立台灣共和國”作為其“奮鬥目標”。在分離主義路綫的壓迫下,林正傑等一批統派人士紛紛退出民進黨,分離主義訴求在民進黨內逐漸成為誰都不能觸碰的政治圖騰。自此,分離主義成為民進黨的主導性意識形態,成為區別於其他政黨的最顯著標志。
3、鼓吹“事實台獨”
自民進黨拋出“台獨黨綱”後,引起了廣大台灣民衆的疑慮,深恐民進黨將兩岸帶向戰爭的邊緣。在接連幾次敗選的打擊以及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下,民進黨開始對“台獨黨綱”進行淡化處理,并逐步由過去叫囂“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轉變為鼓吹“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所謂“事實台獨”,即主張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一轉變主要歷經以下三個階段:首先,1992~1994年的淡化和隱蔽“台獨”期。進入1992年後,民進黨明顯降低了“台獨”聲調,不再露骨地宣揚“台灣共和國”,而是將“台獨”訴求隱藏於公共政策之中。其次,1995~1997年的重新詮釋“台獨”期。1995年上半年,民進黨內“務實台獨派”公開提出要修改“台獨黨綱”。同年9月,時任黨主席施明德在美國公開宣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民進黨若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台灣獨立”。這成為該黨路綫轉型的一個重要論述。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中,時任黨主席許信良在黨內外各種場合不斷地推銷其“政黨合作論”,并將其與民進黨的“轉型”和“執政”目標相聯繫。1997年11月縣市長選舉結束後,許信良在訪美期間甚至公開宣稱“台獨黨綱”祇是民進黨的“歷史文獻”。最後,1998~2000年的強化“事實台獨”內涵期。1998年7月,針對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等“對台新三不政策”,民進黨首次提出“任何改變台灣獨立現狀的要求”,須經“公投方式認可”。1999年5月8日,民進黨通過所謂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鼓吹“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事實台獨”。該決議文的出爐成為民進黨由“激進台獨”向追求“事實台獨”轉型的綱領性文件。但是,民進黨所謂“台獨轉型”,祇是為了應付環境、奪取政權,進而實現“台灣獨立”所作的一種策略性調整,并不是將其分離主義作實質的改變。
4、推行“漸進式台獨”
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利用執政地位和資源推行所謂的“漸進式台獨”,其本質就是要通過“去中國化”,為全面、公開落實“台獨”作準備。質言之,分離主義仍是民進黨首次上台後推行“漸進式台獨”的主導性意識形態。首先,在文化教育領域培植“台獨意識”。陳水扁執政期間利用中小學教材、方言推廣等政策,宣揚“台獨史觀”,培植“台獨意識”,在思想文化領域大搞“文化台獨”。其次,妄圖以“公投”方式謀求“台獨”。民進黨一直妄圖以“公投制憲”“入聯公投”等方式實現“建立台灣共和國”。2003年下半年,隨著台灣大選競選活動的起跑,民進黨當局的分離主義意識再次高漲。民進黨開始推動“公投立法”,并在2004年大選中同時舉辦所謂的“防衛性公投”。2007年9月,民進黨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在適當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最後,推動“台灣正名”運動,尤其是在對外宣揚領域大搞“台灣正名”。陳水扁執政期間,台當局全面推進所謂“歷史地位正名、教育正名、官方單位正名、外館正名、國際組織正名”等運動。在對外關係領域,陳水扁當局更是不遺餘力地推行“台灣正名”運動。2000年11月,台當局“外交部”通令各“駐外”單位自2001年元旦起,各單位使用的名牌、座位牌、菜單、信紙及請帖等所印製的官方標志,避免使用“國徽”而改以“國旗”或以代表台灣的梅花標志替代。2003年9月1日起,民進黨當局正式發行加注英文“台灣”字樣的新版“護照”。為在國際間造成“台灣國”的印象,凸顯台灣的“主權獨立”地位,陳水扁還利用頻繁出訪、接受國際媒體采訪、會見島內外“台獨”社團等機會,宣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大搞“國號正名”。總之,陳水扁當局全方位地推行“漸進式台獨”,其實質是要弱化台灣民衆對中國和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培植分離主義土壤,不斷充實台灣“實質獨立”內涵。2008年大選失敗後,民進黨依然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卻繼續推行“一邊一國”的“台獨”分離主義路綫。
二、現階段民進黨分離主義的表現
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民進黨當局表面上聲稱“維持現狀”,實質卻把兩岸關係定位為“國與國”的關係,不遺餘力地實施“事實台獨”,其核心論述是“台灣不需要再次宣布‘獨立’,因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蔡英文在贏得2020年大選後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時則明確表示,“我們不需要再次宣布自己為‘獨立國家’,因為我們已經是‘獨立的國家’了,我們自稱為‘中華民國台灣’,我們有‘政府’、軍隊和選舉。”可以看出,蔡英文當局并不在乎“國號”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共和國”,祇在乎台灣的“事實獨立”。“民進黨的核心思路是‘一中一台’,堅持兩岸主權無關且互不隸屬。就兩岸關係來說,這就是分離主義了,不會因為叫‘台灣國’或‘中華民國’而有所不同。”⑤可以預見,在蔡英文執政期內,民進黨分離主義將主要表現為實施“事實台獨”,這將持續成為民進黨當局推動“台獨”分離主義的主要論述與政策依據。
第一,通過“修法謀獨”,推行“事實台獨”。所謂“修法謀獨”,是指民進黨當局通過修改台灣地區一系列涉及兩岸關係的相關規定來推進“事實台獨”路綫。2019年底,民進黨憑藉在“立法院”的多數席位優勢,強行通過了所謂的“國安五法”和“反滲透法”,公然以限制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等方式,全力遏制和打擊兩岸民衆交流交往。從後果來看,“修法台獨”以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的方式來落實“兩國論”“一邊一國論”的“台獨”思維,干擾和阻撓兩岸交流與合作,是推動“事實台獨”路綫的具體體現。此外,自蔡英文上任後,民進黨當局一直沿著“事實台獨”的路綫推動其所稱的“內政改革”如“轉型正義”等。表面上看,蔡英文當局推行的“轉型正義”是為了維護正義,實際上是民進黨企圖藉“轉型正義”之名,行政黨鬥爭、政治清算和“台獨”分離主義路綫之實。換言之,蔡英文當局推動“轉型正義”的根本意圖是為了追殺國民黨、迫害統派人士,改造現行“憲政體制”和推翻“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框架,推行“事實台獨”路綫。⑥
第二,通過“修憲”“釋憲”,落實“事實台獨”。2020年10月,在民進黨主導下台“立法院”正式成立“修憲委員會”,圖謀透過“修憲”實現“法理台獨”。“本質上,民進黨當局圖謀‘修憲’的訴求是‘法理台獨’,解構‘中華民國’……也是‘修憲’的根本緣由。”⑦不過,即使民進黨當局試圖修改降低“憲法修正案”門檻,但“修憲”難度高於“修法”、且涉及高度敏感政治議題,茲事體大,故而不容易獲得通過。⑧於是,民進黨當局轉而希望通過“釋憲”來落實“事實台獨”。在台灣地區,“大法官”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等權力,擁有台灣全部“法律”的最高和最終解釋權。蔡英文上台後提名的“大法官”在意識形態上大都具有濃厚的分離主義傾向。這造成的負面影響是,“獨派大法官”在今後“釋法”“釋憲”時會向“事實台獨”的方向發展,一步一步以微妙的論述確立“兩國論”的“法理”基礎。這其實是一種“變相制憲”,傳統上“制憲”和“修憲”做不到的事情,有可能通過“釋憲”完成。“可以預期,這些‘獨派大法官’在‘釋憲’時會逐漸把一個中國的概念與內涵從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中去除,從台灣政治體制中去除,最後全部偷換成‘事實台獨’論述。”⑨
第三,推行“新南向”,謀求與大陸經濟“斷鏈”。蔡英文當局的執政主軸是圍繞如何建構、維護及落實“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這一“事實台獨”體制與目標進行的。蔡英文上台後全力推動的“新南向政策”,即旨在減輕台灣對大陸經濟依賴、“維護台灣經濟自主性與政治獨立性”的“經濟脫中”大戰略,其核心與長遠目標就是為最終“脫離中國”、實現台灣獨立創造條件,因此可以視為經濟上“遠中脫中”的“經濟台獨”,與“文化台獨”“政治台獨”共同構成蔡英文當局的“台獨路綫圖”。⑩為此,蔡英文當局謀求與大陸經濟“斷鏈”,加入美國“重整全球產業鏈”。面對中美戰略競爭以及全球新冠疫情衝擊,蔡英文當局以意識形態掛帥,謀求經濟讓位於政治,多次聲稱要重新審視、布局兩岸經貿合作,確保產業鏈供應安全。例如,民進黨當局千方百計地限制陸資赴台投資、阻撓大陸企業在島內正常運營,不斷加大對兩岸企業的投資和技術交流合作設置障礙,妄圖實現與大陸經濟“脫鈎”,以實現“事實台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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