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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委員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歷時2年多審查,傳播通訊委員會(NCC)昨天加附款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鏡電視也是近10年來第一個新申設過關的新聞台。NCC也首度依《反滲透法》訂出“國安”條款”,明文規範若該台接受敵對勢力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贊助並干預製播,或接受直間接投資,將可廢除執照。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這是NCC首度針對新聞台申設,訂出“保留許可廢止權”,意即有直接撤照權,未來將擴大至其他新聞台換照。
報道指出,NCC委員會昨天討論熱烈,據了解,因兩岸關係緊張,委員會審查重點放在資金來源,特別是陸資,最終在12項附負擔、14項保留許可廢止權中加入“國安”條款”後放行。
根據NCC要求,鏡電視不得受滲透來源的直接或間接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新聞製播或業務經營,亦不得接受敵對勢力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的投資,與大陸的往來,應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違反者將廢止執照。
鏡電視提出的營運計劃,包括每日製播1小時藝文新聞、2小時台語新聞。國際新聞方面,每年國際新聞製播投入至少5000萬元,每日新聞國際新聞比率達15%,並派駐美國、歐洲至少一組記者。
鏡電視也承諾,開播次日起3個月內補實450人以上編制,目前規劃開播後先從80台以後上架,預計3~5年內移頻到49~58台的新聞區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