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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4日電/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14日以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高虹安召開記者會回應,自己被起訴並不意外,並質疑檢察官不考慮她提供的有利證據,僅憑片面說詞羅織成貪污罪,她不知道是不是政治考量太多,或是鬧太大下不了車,因此得找理由起訴她。
高虹安除了譴責檢察官草率起訴外,相信法官會專業判斷、撇去政治考量,終究會還給她清白。
對於高虹安被北檢起訴一事,台灣民眾黨稍早已發新聞稿回應,期待司法還原真相,支持高虹安在司法前提出更多證據,捍衛自己的權益。
台北地檢署14日以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原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人也被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則獲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在上午11點半召開記者會表示,她被起訴一點都不意外,此案一開始檢察官就認定要起訴她貪污,無論是偵查過程中偵訊室中吃的便當種類,或許多偵查中連她都不知道的事,都可以透過媒體或名嘴、網路各種爆料帶風向,要讓她在社會上的人設毀滅、形塑成罪犯,這是台灣史上偵查不公開最典型的笑話。
高虹安反問,起訴新聞稿內檢察官對於她身為被告的有利證據都不顧,她的助理當庭都說明有加班、有工作、不是人頭,那又何來詐領助理費?偵查過程中她也提供相當多的證據證明起訴新聞稿中所寫的洗頭、雙眼皮貼等都是代墊的費用,她也都有歸還,新聞稿中也寫行政主任不否認有歸還,那到底是誰沒事貪污完還歸還?邏輯十分奇怪,檢方的起訴新聞稿有很多荒誕不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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