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子倫。(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30日電/台灣電價4月起調漲,在藍白“立委”合作下,“立法院”院會今天中午表決通過停止調漲電價案。但“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下午表示,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林並強調,“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
“經濟部”在“立法院”決議通過不久,即發出新聞稿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而且後續已經“寫入法律”、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跟關切,但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表決之後受訪表示,藍白聯手要用立法權取代行政權,這是逾越權力分立原則,她喊話藍白不要惡搞、瞎搞。
藍白“立院”黨團聯手通過電價凍漲提案,要求政府討論能源政策。“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同時,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台灣電價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國民黨、民眾黨“立院”團3月底提案,建請“立法院”決議停止調漲電價案,民進黨團提議協商,今天協商期滿,朝野甲動因應。藍白聯手以多數優勢強勢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
林子倫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政府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
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林子倫表示,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同時,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民眾之影響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