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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王鴻薇表示,事實查核中心證實民進黨的說法不只說謊,還是造瑤!。(王鴻薇臉書) |
雖修正動議可提前提出,彙整送交各“立委”。但“立院”實務是爭議條文才擬定修正動議,有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即時討論內容,實務上無法當天公告,但可以在後續會議公報紀錄找到。
“立法院”公報處已經說了,5月17日院會會議公報紀錄20日已在“立法院”院內發布紙本版,線上版預計一週內在“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發布。
3.舉手表決違反程序正義?退步?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議案表決方式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表決器表決、投票表決和點名表決。前四種方法,只要主席宣告就可以決定。因此17日當天院長宣告舉手表決,也合乎議事規定。
甚至我發出影片,民進黨黃捷、邱議瑩試圖偷走國民黨的表決卡,“做賊喊抓賊”用舉手表決,就是讓他們的計謀無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