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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聯裝刺針飛彈。(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台美軍售是政府對政府的交易,美國政府出面與美軍火商洽談合約,再向台灣報價,收取極少比例的行政費,相當透明,以往從未發生弊案,這次傳出雷神公司售台裝備有弊案,還是第一次,頗令人意外。台媒分析指出,雷神則是美國大軍火商,軍方又不能將雷神當做拒絕往來戶,最好的做法就是交給美國政府處理,還台灣方面公道。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軍方自尹清楓命案發生後,很長一段時間,武器採購喜歡走軍售路線,因為都由政府出面接觸,軍人不必直接和海外的軍火商打交道,這樣最保險。此外,軍售沒有回扣問題,美軍火商賺多少錢,有個合理比例,不會漫天要價。
因而,三軍向外購買武器,會出問題的大多是商售案,特別是向歐洲國家採購的裝備,因為不能循台美軍售“政府對政府談”的模式,所以只能商售,因此過去才會發生諸如拉法葉艦佣金回扣弊案等情事。
由於軍方採購武器管道受到諸多限制,歐洲軍火商對台灣報價都會抬高,而且收取一定金額佣金,這已是公開的祕密;但台美軍售有嚴謹的防弊設計,雷神公司竟然還能涉弊,恐怕台美軍方都同感意外。
目前台灣與雷神公司最大的軍售案,應該是今年5月核定增購刺針飛彈1985枚,預算編列約新台幣690億餘元。
刺針飛彈是雷神生產,如今也傳出可能與中科院合作產製,而刺針飛彈是軍方不對稱作戰的重要武器項目之一,雷神則是美國大軍火商,面對雷神公司相關弊案,軍方又不能將雷神當做拒絕往來戶,最好的做法就是交給美國政府處理,還台灣方面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