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延押至明年1月5日。(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遭羈押禁見將滿2個月,1日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理由是尚有共犯在逃、有勾串滅證之虞。這結果其實是各界預料之中,且不僅延押,法界認為柯文哲被起訴後續押,甚至遭判5或10年以上徒刑的可能性都大增。畢竟整起案件如果就如民眾黨口中所謂的政治追殺,當然不會讓柯文哲太早被釋放,讓柯繼續無法出聲,最終先被宣判社會性死亡,才會是最優選擇,所以事件是否會如此發展,或者柯文哲還有再起的機會,後續就值得關注。
柯文哲延押庭的法官為當初9月5日羈押庭承審法官呂政燁,即是在審理民進黨已故前主席施明德時,自稱是“綠色法官”,主觀、心證備受外界質疑。京華城案中7人,已延押3人,柯文哲做為核心被告,自然延押,甚至在1日上午9點40分候審,法官僅花2小時就在中午開完庭,速度之快,都讓外界詫異。
尤其先前也涉案遭延押的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3人出席完延押庭後,都不是當天宣布裁定結果,而是等了2天到1周結果才出爐。但柯文哲當天中午出完庭,下午4點半即諭知結果,甚至連裁定書理由都非常簡略,連柯涉嫌的是否為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還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都沒寫清楚。加上被認為在逃的被告又是誰?是前秘書許芷瑜?還是又要繼續大批傳喚相關人士等等的疑問,都足以讓外界產生對檢方繼續延押柯等人,是不是有押人取供的疑問。
即便台北地院法官讓柯文哲的委任辯護律先在10月29日出席閱卷庭,又遭逢10月31日颱風假,柯文哲方多了3天準備的法律防禦權時間,但也被質疑是做做形式,與柯文哲9月5日首次羈押庭上,法官稱不採用檢察官抗告後的新事證,結果仍然是迅速裁定收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