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院內。(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起訴,共遭求刑達28年6月。台北地院合議庭(接押庭)27日凌晨3點20分宣布,柯文哲等5名被告全部交保,5人預計都將在早上8點半籌得交保金回家。但在庭上發生插曲,彭振聲想來回台北、高雄的住處,一度惹怒法官,險些要改變主意。
柯文哲等5名被告,預計將在8點半都交保。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等銀行開門就接柯回家,柯文哲不會逃,柯說了若逃了民眾黨就團滅了。
延押庭3個分庭將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基團主席沈慶京、時任柯文哲財務長李文宗等5人都訊問完後,於凌晨3點15分開合議庭,審判長即為承審柯文哲分庭的江俊彥,另外還有法官許芳瑜、楊世賢。柯文哲等被告5人連同辯護律師也都在場。民眾黨幹部及媒體記者們都在旁聽席現場。因不得使用電子設備,只能用紙筆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