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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今日庭訊後離開桃院地院。(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1月14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遭收押禁見,8月底遭起訴後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鄭案在去年12月已開過2次庭,今日則是第三次開庭,檢辯雙方經過3小時30分鐘的激烈攻防後,在傍晚近6時才結束庭訊,承審法官在庭訊最後訂下之後5次庭期,鄭案預計在7月進行交叉詰問。
鄭文燦的律師鍾維翰在勘驗錄音檔最後主張,錄音譯文中有些標示為鄭說的話,但其實並不是鄭的發言,因兩次會議參與的人眾多,大家都是你一言我一語的在討論,且除鄭的發言有被誤植外,也有其他官員的發言同樣被誤植,因此質疑兩份錄音譯文的正確性。承審鄭案的受命法官廖奕淳要求鄭的律師團針對有疑義的部分,再具狀呈給法院,以便下次開庭時可以再針對有疑義的錄音譯文進行勘驗釐清。
鄭文燦今日下2時11分抵達法院,準備程序庭在下午2時30分準時召開,鄭同樣由王牌律師團陳永來、鍾維翰與何祖舜擔任辯護律師,桃園地檢署則由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公訴組檢察官邱健盛與陳寧君擔任公訴檢察官應戰。鄭案的檢察官陳嘉義則全程都坐在旁聽席抄筆記。
今日庭訊焦點主要是勘驗2017年3月31日和9月7日兩次桃園市政府會議紀錄的關鍵錄音檔,主要是想釐清鄭文燦是否有在會議中主導土地開發案,但因鄭的王牌律師團對錄音譯文相當字斟句酌,現場猶如在上國文課般,一下挑錯字,一下又修改字義和語詞,處處錙銖必較,所以勘驗速度相當緩慢,光是勘驗兩份錄音檔就耗時逾1小時30分。
法官廖奕淳在庭訊最後也訂下之後5次庭期,分別為2月24日上午9時40分、3月18日下午2時30分、4月29日下午2時30分、5月22日上午9時40分、6月30日上午或7月1日下午擇期一天開庭,預計鄭案7月就會開始進行交叉詰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