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7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成都男司機暴打女司機一案,在成都市錦江區法院開庭,張某被控犯有故意傷害罪。
今年5月3日下午14時12分,被告人張某(男司機)因對被害人盧某(女司機)駕車違規變道不滿,駕車違規變道追出三環,兩人在成都市錦江區三環路航天立交至嬌子立交輔道路段駕車相互追趕、擠靠。隨後,張某在嬌子立交橋下將盧某駕駛的車輛逼停,並將其拖出車輛駕駛室,用腳手踢打其頭面部等處,致其左顴弓骨折、左上頜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經法醫學鑒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當天下午,記錄了男司機打人過程的視頻在網上瘋傳,視頻顯示張某在35秒內4次踢中盧某臉部,整個過程觸目驚心。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法醫鑒定結果,男司機或將面臨刑罰。
男司機最終將面臨什麼樣的刑罰?截至記者發稿時,錦江區法院沒有正式對外發布案件審理過程及結果的消息。但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此案當天並沒有宣判。
(來源:四川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