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南海仲裁案”由國際海洋法庭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進行所謂的“審理”。
中國政府已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的規定提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內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中國政府在菲律賓提交仲裁案之初就已經明確表達了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案”的立場,因此這場“仲裁”案也只是一次對國際海洋法庭公正性的檢驗,讓人們對現行國際秩序進行深入的思考。
“仲裁”案背後的陰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即使當事一方明確表示不參與仲裁案,另一方仍可向國際海洋法庭庭長申請強制裁定,國際海洋法庭具有管轄權,可以強行開啟“仲裁”程序。而是否採取強行開啟“仲裁”程序,國際海洋法庭庭長的“自由裁量”起決定性作用。2013年國際海洋法庭庭長是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他對是否強行啟動 “仲裁”程序至關重要。美日決心利用柳井俊二任國際海洋法庭庭長的機遇,策動菲律賓對我南海九段線合法性發起“仲裁”案,以爭取其強占我海洋領土的合法性。柳井俊二利用手中的權力效忠其組織,強行啟動了“仲裁”程序。美日菲明明知道,中國宣布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案”的立場。國際海洋法庭還要採取強行“仲裁”,無非是想讓中國背上一個不遵守國際秩序的罪名,壓縮中國的國際空間。
可是啟動“仲裁”程序本身就是一個陰謀,而美國至今也沒有加入國際海洋法,隨意用國內法代替國際法強行多次入侵受海洋法保護的各國領海主權。美日利用日本法官在國際海洋法庭的輪值地位,強行啟動“仲裁”程序,使國際法庭被動的淪為美國代理,無論如何“仲裁”都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美國直接插手南海問題,強調有美國的合法利益,難道說依托軍事強權肆意侵犯別國領空、領海進行偵察騷擾就是美國的利益,那麼美國把別國的利益置於何處。
明明是1947年美國派軍艦協助中國政府收回的南海主權,美國和西方各國及南海周邊鄰國都在自己出版的地圖上明確的標識了中國所宣布的南海九段線,今天又策動菲律賓對其合法性提起訴訟,無非是想製造南海動亂,在亂中取利。而啟動“仲裁”程序的柳井俊二也實實在在的得到了投機的好處,2015年解任後安倍投桃報李,任命其為日本新《安保法》的首席顧問,成為日本最新一輪軍事、政治擴張政策的主要幕後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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