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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廈門金磚會晤期間,夏先鵬(左一)帶頭參加平安志願者活動。(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福建由於地理位置原因,也十分關注涉台海事糾紛。尤其是近年來,廈門海事法院不斷探索涉台海事審判,請問有哪些創新舉措或突出亮點?
夏先鵬:一是完善機構設置。廈門海事法院立足福建自貿區“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示範區”的定位,成立全國首個涉台海事海商審判庭,對涉台海商海事案件歸口審理。將有限司法資源集約化使用,調配精幹審判力量審理涉台案件,司法質效得到大幅提高。自涉台庭成立以來,涉台海事案件審結率達98.1%,85%的案件在100天內審結,調解撤訴率達83%,無一案件被改判或發回重審,無一涉訴信訪案件。
二是暢通溝通交流渠道,拓寬台胞參與司法路徑。廈門海事法院連續三年從台商協會中選聘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台籍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實現台籍人員參審常態化。成立多元化解調解員工作室、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從訴前調解、訴中引導到判後答疑,實現司法溝通全覆蓋。
三是建構涉台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廈門海事法院著力打造兩岸直航“無訟”海區,開辟審理兩岸直航糾紛案件綠色通道,在廈門、平潭、泉州等兩岸直航碼頭為從事兩岸直航、經貿往來的台籍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和訴訟便利。對接國內國際知名爭端解決機構、涉台涉海行政機關、台商投資協會等行業協會、自由貿易區管委會、東南航運中心等單位,合力構築涉台海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四是打造涉台審判精品,充分展示海事司法公正形象。廈門海事法院在涉台海事審判領域深耕細作,不斷積累審判和司法服務經驗,謀創精品,圓滿審結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如作出大陸海事法院首起獲得台灣地區法院認可的判決——兩岸直航船“景雲輪”系列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辦理台灣當事人向大陸法院申請扣押、拍賣船舶首案、首次扣押台灣當事人經營的外國“方便旗”船舶等,產生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影響。
中評社:據媒體報道,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台胞在解決涉台海事糾紛時,將廈門作為首選地,對此您有何評價?如何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同時保證人文關懷,營造兩岸關係的良好氛圍?
夏先鵬:台灣民眾對大陸司法關注度、認同度越來越高,台胞將廈門作為解決海事糾紛的首選地,這是兩岸交流日漸頻繁,航運經貿合作不斷拓寬和加深,涉台海事審判持續推進等各方面工作共同作用的結果。
具體說來,首先,兩岸文緣相承,法緣相循,兩岸民眾在法律認知、價值取向、條文解釋上有更多的共同語言。隨著交流的加深,大陸的司法文化在台灣民眾中更容易產生共鳴。其次,近年來,大陸司法審判公正度、透明度、開放度、便捷度不斷增強,對在大陸從事經營活動的台灣當事人,更具吸引力。第三,專業化審判更能滿足航運從業者的需求。海事糾紛在大陸地區由海事法院專門審理,有專門的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這在台灣地區是沒有的。海事案件涉及海上航運、航海輪機、國際貿易、貨運和船舶代理等多方面專業問題。廈門海事法院作為專門法院,在海事案件的審理中有明顯的優勢,裁判結果也更能獲得他們的認同和接受。
在實踐司法公正的同時,努力讓每一個當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關懷和溫暖,也是人民群眾對司法的要求。在涉台海事糾紛審理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首先加強溝通化解糾紛。充分發揮台籍陪審員、台籍調解員在案件審理、調解中的作用,尊重台商風俗民情和交易習慣,做好涉台案件的調解。落實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律師法律服務工作站的工作制度、舉措,充分保障台胞的訴訟權利。
其次,夯實涉台便民服務。開辟審理兩岸直航糾紛案件的綠色通道,推行郵寄立案、網上立案等立案便民舉措,充分發揮大陸網絡發達優勢,打造智慧法院,從“小”“微”著手,為台灣同胞提供更多便捷服務。
再次,持續推進兩岸司法互助,在委托送達、調查、裁判文書的認可和執行等方面,加強協作,展示大陸司法公正、包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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