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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警務處前任處長曾偉雄(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新聞中心網絡視頻採訪間拍攝提供) |
中評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 徐夢溪)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警務處前任處長曾偉雄5日接受中評社採訪時表示,“愛國者治港”是應有之義,具體到落實,就需要制度化,而不能只停留在原則和觀念層面,更不能成為一個“口號”。
“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這是把愛國者治港這一原則制度化的重要步驟,個人完全認同,也堅決擁護這一議案。”曾偉雄說。
曾偉雄認為應從三個角度理解“愛國者治港”原則。第一,從歷史角度來看,沒有“愛國者治港”的“一國兩制”很難做到,這也是“一國兩制”立法的願意。第二,從現實角度來看,香港回歸20多年,特別是近年的亂象說明,我們沒有真正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亂象”包括幾個方面,一是一些反中亂港的人中了奸計,不僅沒有“治”港,反而是在搗亂,明顯違反了這一原則;二是一些人以“兩制”來抗拒“一國”,甚至有人只談“兩制”,不談“一國”。這種亂象影響到了“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的落實。第三,從政治倫理角度看,請試想一下,英國市長能否不愛英國?美國州長能否不愛美國?所以,“愛國者治港”完全是應有之義,具體到落實,就需要制度化,而不能只停留在原則和觀念層面,更不能成為一個“口號”。
談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效果,曾偉雄認為是“立竿見影”。他指出,要評價國安法的落實,需要從以下幾方面來看。首先,它的立法背景。國安法立法背景是因應香港出現的嚴重動亂,危害了國家安全,也危害了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其次,它的實施效果。國安法打擊的目標非常有針對性,包括四類嚴重的違法行為。回看過去一年,還沒有發生的違法行為已經被遏止,已經發生違法行為受到嚴格追究,因此國安法是有效的。
國安法出台後,國外不少聲音稱香港人權受到傷害。對此,曾偉雄回應說,談到有沒有違反人權,就需要看有關的拘捕行動是否符合國安法第一章的第四條和第五條,即有沒有保障人權。任何人如果要批評香港特區在執行國安法中侵犯人權,就需要講清楚,是如何侵犯人權的,違反了國安法的哪一條法律。“到目前為止,我只聽到空喊的口號。”他說。
曾偉雄表示,在過去一年多法律的實施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根據法律,有關被告人的法律保障都是到位的。最後,他強調,作為政協委員,我個人對香港國安法在香港特區的落實是滿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