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記者從新疆喀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獲悉,該區跨境人民幣借款政策正式落地,今後落戶喀什經濟開發區的企業可以向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及非居民之間跨境交易,這為喀什地區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的增長極和中巴經濟走廊廊橋的戰略定位奠定了基礎。
新華社報道,經人民銀行總行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近期制定出台了《新疆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跨境人民幣借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允許開發區內企業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用於開發區內企業生產經營、區內項目建設及非居民之間跨境交易。同時,《辦法》明確規定喀什經濟開發區跨境人民幣借款資金不僅可以覆蓋喀什地區,還可用於支持南疆的和田、克孜勒蘇、阿克蘇等地實體經濟發展,全力助推南疆四地州經濟金融快速發展。
記者採訪了解到,該跨境人民幣借款政策,相對於東中部地區一些工業園區或自貿區的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更具優越性。《辦法》不僅允許區內企業從境外銀行、信託、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借入人民幣資金,還允許借入境外企業甚至是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進一步擴大了借入境外資金的範圍和渠道,能夠更好地支持開發區及南疆四地州的經濟發展。
喀什經濟開發區是2010年5月設立的國家級經濟開發區,是中國向西開放的重要窗口,有利於推動形成國家“陸上開放”與“海上開放”並重的對外開放新格局。自2012年開發區啟動實質性建設三年來,共完成徵地拆遷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30億元,已經形成東部金融貿易區、北部臨空經濟區和城北加工轉化區構成的組團式發展格局。目前,區內註冊各類企業1187家,引擎帶動作用開始顯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