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2016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2月26日發布第十七號公告,宣布:“截至目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3人。”
相較於2015年全國兩會召開時的2964名代表人數,在這一年內,共有48人終止代表資格,27人獲補選為全國人大代表。
在過去的一年內,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分6次集中通報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變動情況。
其中,6人被罷免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他們分別是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甘肅酒泉鋼鐵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副書記馮傑,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武警福建總隊原司令員楊海,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孫清雲及四川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魏宏。
據中國人大網介紹,因什麼情況可以罷免代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一般說來,只要代表失去了選民或選舉單位的信任,就可以罷免,既可以是代表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工作嚴重失職,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履行職責。而上述仇和等6人均因違紀或違法而受到黨政處分。
除被罷免的仇和等6人外,共有33人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中國人大網稱,在代表任期內,有幾種原因可能導致代表辭去職務,如工作調動、因身體原因不能履職或由於違法、失職引咎辭職等。
公開信息顯示,上述33人中至少有17人涉嫌違紀或違法行為,其中包括遼寧營口港務集團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高寶玉,一汽集團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徐建一,遼寧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礦業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劉福祥,中恒集團原董事長許淑清,廣西河池市民委原副主任銀邦克,明星電纜原董事長李廣元,原蘭州軍區聯勤部部長占國橋,浙江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原副書記、原副主任洪航勇,海軍南海艦隊裝備部原部長汪玉,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原書記、原副主任蓋如垠,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蘇樹林,武警河南省總隊原司令員沈濤,武漢鋼鐵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鄧崎琳,內蒙古烏海市市委原書記侯鳳岐,浙江台州市委原書記吳蔚榮,南航集團原總經理司獻民,中國電信原董事長常小兵等。
另外,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四次會議之間的一年里,還有河北宏潤公司原董事長王超,福建泉州市委原書記黃少萍,雲南曲靖市委原書記鎖飛,解放軍原總政治部直屬工作部部長戴雲鵬,北京大學工學院教授劉凱欣,河北邢台金後盾集團原董事長程振維,山西陽城縣皇城村黨總支原書記、皇城相府集團原董事長張家勝,山東泰山鋼鐵集團原董事長王守東8名全國人大代表去世以及湖北長江證券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楊澤柱墜樓身亡,從而使得他們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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