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9日電/近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文物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部署推動在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
《實施方案》指出,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促進公共文化事業發展為目標,以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為重點領域,推動公共文化機構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落實法人自主權,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效能,增強活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
《實施方案》明確,要堅持黨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轉變職能、政事分開,立足實際、分類實施,堅持公益、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則,到2020年底,全國市(地)級以上規模較大、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方權責更加明晰,運轉更加順暢,活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共文化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實施方案》強調,要從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相關方職責、制定機構章程、規範管理運行、加強黨的建設等五個方面明確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的組織構架和運行管理體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舉辦單位指導組建理事會和管理層,負責對公共文化機構和理事會建設進行監督指導、績效考核。
《實施方案》明確在深入推進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中要加強對公共文化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配備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機構改革發展穩定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黨組織必須參與討論研究,理事會作出決定前,應征得黨組織同意。
《實施方案》著眼落實法人自主權,充分調動各方參與改革積極性,依據有關規定要求,從落實人事管理自主權、擴大收入分配自主權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配套措施,如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等。
《實施方案》強調要同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提高服務效能,完善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的相關政策,鼓勵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按章程規定進入理事會,參與決策、管理、運營和監督。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