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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2月17日電(記者 張心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二十三條立法拖下去,對“一國兩制”不利,對香港的繁榮穩定不利,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也不利。香港社會應該反思如何解決、如何盡快完成立法,而不要老是猜度中央的想法。他亦認為,香港社會啟動二十三條立法,需要有一個認真對待、充分研究和審慎評估的過程。
鄒平學說,首先,二十三條立法是《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國家安全義務的憲制責任。作為香港特區來說,當然要履行法定義務,這也是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
第二,二十三條立法曾在2003年受到阻礙,沒有成功,這也說明香港社會對二十三條立法確實存在不同的看法和爭議。不過,有一點應該取得共識,就是香港負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義務。至於立法過程中的一些技術性問題,香港社會可以進行充分的咨詢和探討。香港特區政府要迎難而上,敢於擔當,做好各項工作,盡可能收集社會中的各種意見,同時也要看到,“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對於這樣一項重大立法存在分歧和爭議是很正常的,不能因為有分歧,有爭議,就不立法。
第三,二十三條立法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從1985年開始起草《基本法》,1990年通過,到1997年實施,中央很早就考慮到了香港的實際情況,把國家安全立法這一部分賦予特區來自行完成,這體現了一種高度信任。可以看到,全世界的國安立法中,很少會有一個主權國家會把安全立法賦予某個地區,這正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高度信任,所以,香港也不應該辜負這種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