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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中評社 楊犇堯攝) |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楊犇堯)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3月9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張德江表示,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地方人大工作是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常委會著眼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人大工作整體合力、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注重加強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聯繫,加強工作指導與支持,拓展工作協同與交流,共同推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張德江表示,(一)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縣鄉人大是基層國家權力機關,是我國地方國家政權的重要基礎,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具有重要基礎性地位。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轉發了《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加強人大工作特別是縣鄉人大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
常委會及時修改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重點對縣鄉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選舉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關規定作出修改完善,為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提供法律依據和保障。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座談會,推動地方各級人大認真學習、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有關法律規定。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及時完善相關法規和工作規則,努力把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
(二)以立法法修改為契機積極推動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發展。修改後的立法法賦予了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對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提出了許多新要求。這是健全地方立法體制、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的重要舉措。為了全面貫徹實施立法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31個省(區、市)和80多個有地方立法權的設區的市人大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重點就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扎實推進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工作進行交流研討,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方向。
我們還加強調研、總結經驗,積極推動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做好設區的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的確定工作。舉辦3期立法法培訓班,對各省(區、市)和178個設區的市、自治州的873名立法工作者進行培訓,支持地方人大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和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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