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海工裝備悲觀期尋求更好的合作條件
王平指出,2015年上半年,全球海洋工程裝備市場很不景氣,各類裝備成交量均創出金融危機以來的最低水準,裝備的價格也出現了大幅下滑,業內甚至有人認為全球海洋工程裝備市場已處在最艱難時刻。
而從成本效益的角度考慮,擁有海洋資源的中小國家,其實並不需要在大型海工裝備上自立更生,沒有足夠的國內市場,大型海工裝備的單價必然高昂。而是應該充分考慮自身的實際需求,以資源與技術裝備對接分享的方式,利用目前市場低迷的狀況,積極尋求性價比最好的外國海工裝備合作,實現對自然資源的低成本開發。
王平認為,油價恢復之前,海洋工程裝備的租賃成本處在低位,如果在這個階段,東南亞國家租賃中國製造的海工裝備,可以充分利用目前海工裝備相對“過剩”的時機,掌握談判的主動權,在一個合理的長期降低租賃成本,以比平時更低的成本開發本國的海洋資源,也可以利用資源分享模式降低直接支出,通過快速開發資源促進本國的經濟發展。
制定與遵守相關規則保障互惠互利
“一帶一路屬於合作共贏的發展戰略,互惠互利合作方追求的,但是也難免會有矛盾甚至爭端。因此,在利用外來技術以及資金開發本國資源的過程中,也需要制定與遵守相關規則保障互惠互利。”王平說。
就解決爭端方面,王平表示,目前已經有本可依。去年一月份在香港正式成立的“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是香港首個專注於一帶一路倡議的研究、致力於搭建一個國際性的學術與專業交流平台的機構。由該院牽頭,經數十位院長、原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王貴國教授牽頭,經數十位國際專家合力,去年10月已經完成並推出了《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藍皮書。
“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大量企業的“走出去”、“引進來”過程中,經貿法律風險的防範很重要,經貿爭端的有效解決也同樣是企業正當權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律風險有效化解的重要途徑之一。而目前國際上主要的投資爭端解決機制除了是在西方國家主導下建立並受普通法影響較大外,WTO的制度也無法很好地化解一帶一路沿線國間的爭議,尤其是不能適用於非成員國。此外,涉及投資者與東道國的爭議沒有上訴機制,造成裁決相互衝突者眾的尷尬。王貴國教授希望並主張創設的“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是以一套新的爭端解決規則為運行規章,在吸取現有爭端機制優點的基礎上,補足現有機制的不足,如創設投資爭端上訴機制;又如,貿易與投資爭端都可以在此機構中解決。從文化的角度來講,“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應是在尊重多方法律文化的基礎上,強調東方的“以和為貴”的文化理念,在尊重效率的基礎上強調調解機制在爭端解決機制中的作用。同時此套機制的調解員或仲裁員都不是由哪些國家強制指派的,而是從各個沿線國的專家、學者、有經驗的法律從業人員中挑選出的,當然各沿線國可以推薦,從而保障了處理案件時語言與文化相通的問題,保障了透明度,保障了互信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