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6日電/1999年,美國男子路易斯·巴爾加斯因性侵等罪名被判入獄。
23日,根據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結果,美國洛杉磯一名法官推翻對巴爾加斯的定罪,已服刑16年的他終於洗清罪名。
【含冤入獄】
巴爾加斯現年46歲。路透社報道,1998年2月3日至6月6日期間,兩名拉丁裔女子和一名女孩在洛杉磯的公共汽車站遭到性侵,其中兩女子成功逃脫施暴者,但那名15歲的女孩遭到強姦。
相關部門斷定,3起案件是同一施暴者所為,涉案男子的眼睛下方至少有一個淚珠形狀的文身。
3名受害者一致指認,曾有強姦罪史的巴爾加斯是此次案件的施暴者,因為他的左眼下方有一個淚珠文身。
儘管有證人的證詞表明,案發時巴爾加斯正在一家百吉餅商店工作、有不在場證據,但他於1999年6月15日因性侵等罪名被判處55年至終身監禁。
【洗清罪名】
按路透社的說法,應加利福尼亞名為“昭雪計劃”團體的要求,巴爾加斯一案重審並對相關證物進行DNA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