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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第一輪政見。(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月9日電(記者 黃筱筠)2016大選8日晚上舉行最後一場公辦“總統”候選人政見會。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第一輪政見發表,兼顧各個族群,包括:原住民、新住民、客家族群等,還不忘拉攏外省族群。她表示,“我不否認,省籍衝突,曾經撕裂台灣的社會。我也不會否認,我所領導的政黨,在這個議題上,做得不夠好。”但省籍矛盾,在這一次的選舉,已經不再是一個選戰議題。
蔡英文第三場電視政見會,第一輪政見發表全文:
謝謝主持人、還有我們在場的監察人、朱主席、宋主席、各位在電視機前面的國人同胞,大家好(國語、台語、客語、排灣)。
這一次政見會開場,我要獻給所有原住民的朋友。
我的祖母有屏東排灣族的血統,我的排灣族名字叫做Tjuku。
我了解,今天原住民族,在台灣社會依然過得很辛苦。
我知道,很多根深蒂固的偏見跟歧視,依然存在,這讓族人們在社會上、在經濟上、在文化上,都處於劣勢。
就在上個月,有一位布農族人Talum(漢名“王光祿”),因為他94歲的母親,吃不慣平地的肉類,所以他獵捕了山羌,來孝敬他的媽媽,他因此而被判刑。
最讓我感嘆的是,Talum知道自己很可能會入監服刑,擔心94歲的媽媽沒有人照顧,還問律師說,我可以把媽媽一起帶進去嗎?
“檢察總長”為了這個案子,提出了非常上訴。這樣的事件,凸顯了現在的台灣社會,依然存在很多不同文化之間的差異跟衝突。
如果我當選,我將用“總統”的身份,代表政府對全體原住民族道歉。
過去四百年來,原住民族所經歷的不同政權,不公平的對待,以“總統”的身分“道歉”所表達的,不僅是尊重原住民族是這塊土地的原始的主人,同時也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開始。
“立法院”裡,國民黨正在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但是,這部條例有名無實。
因為當中,沒有自治空間的範圍、也沒有穩定的財源,不但矮化了自治的地位,也壓縮了自治的權限。許多的族人都告訴我,他們不能接受這樣的自治。
真正的自治,應該要以部落為基礎,而且要賦予部落“公法人”的地位,唯有成為法律上的實體,部落才有辦法持續累積、強化自治的經驗。
最後,自治也應該要享有明確的空間範圍、土地的權利,以及固定的財源。這是我的目標,也是我的願景。
在我執政的任內,我ㄧ定要讓原住民族的實質自治,踏出第一步。
除了自治權利的落實,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要給族人更多的支持跟資源,為族人創造更多的公平發展、實現經濟自主的機會。
我們會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與公私部門合作,支持具有原住民族特色,部落自主產業。我們也會持續為族人,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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