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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民建聯副主席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民建聯副主席兼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彭長緯、譚耀宗、葉國謙。(中評社 莊恭誠攝) |
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記者 莊恭誠)身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譚耀宗昨日表示,《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責任在香港身上,因此在3月前往北京出席兩會期間,民建聯不打算就有關事宜進行建議或提案。
旺角暴亂事件之後,香港社會各界再次對《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事宜展開討論。民建聯昨日開記者會,介紹在今年兩會關注的議題,期間被問到是否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事宜進行建議或提案,譚耀宗說相關工作應由港府負責推動,因此無需在兩會上提出。
身兼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則表示,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問題只在於何時進行立法工作,而相關時間應由港府決定。
對於港府表明現時無意進行相關立法工作,葉國謙表示,作為立法會第一大黨的民建聯會尊重港府的決定。
而譚耀宗則坦言,本屆立法會將於今年7月開始換屆,因此短期內若要進行立法工作,在客觀時間條件上會有所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