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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中評社 束沐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中評社報道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有時候看起來企業過失不大,年報當中漏報了什麼,錯報了什麼,少報了什麼,但是就會成為不良信用記錄。這樣對企業來說,可能會覺得有點委屈了,冤枉了,但是從整個社會來講,做企業跟做人一樣要誠信,不能有半點的閃失。
以下是問答實錄:
中國工商報記者:現在有一些企業反映自己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往往是一時疏忽,沒有及時進行年報,主觀過錯並不大。但是進入這個名錄以後,企業貸款、招投標、簽合同,乃至企業主個人出行、買房買車、子女上學都會處處受限,感覺懲戒範圍太寬,對企業發展產生了一些阻礙。請問您如何看待這一情況,下一步對完善經營異常名錄制度有何考慮?謝謝。
張茅:剛才這位記者提的問題讓我感覺比較欣慰,我覺得我們信用體系開始發揮作用了。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有時候看起來企業過失不大,年報當中漏報了什麼,錯報了什麼,少報了什麼,但是就會成為你的不良信用記錄。這樣對企業來說,可能會覺得有點委屈了,冤枉了,但是從整個社會來講,做企業跟做人一樣要誠信,不能有半點的閃失。當然也可以有挽回措施。我們都有規則的,在什麼條件下可以移除。但是你進入系統以後就會受到限制,這正是我們想達到的目的。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們社會信用體系總是說的現在開始找到了一種比較有效的方法,也起到了一些約束作用。
張茅:下一步要改進的是經營異常名錄,包括我們說的嚴重違法名單,所謂“黑名單”,要進行綜合,不能僅僅是三年經營異常名錄不移除,就會進入“黑名單”。反過來,假如說企業出現安全生產事故,出現了傷亡人數,不進入“黑名單”行嗎?所以,我覺得不是工商系統,是整個國家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出現了生產安全事故,出現了大的違規問題,詐騙了,拖欠銀行的錢不還了等,都要進入“黑名單”。現在大家都講“黑名單”,究竟到什麼程度進入到“黑名單”,這其實是很難界定的問題。一次、兩次、五次,都是相對的,所以我說現在採用寫實的辦法,就是把你一次一次違規的都給記錄在案,由市場去評定,由消費者去評定,由和你進行交易的人去評定,由銀行去評定。這樣可以更好地發揮作用。
張茅:就是說,讓大家去評這個企業,還敢不敢跟它交易,還敢不敢給它貸款。包括現在“兩會”,我看到有一些地方的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由於信用問題都受到一定影響。因為他有不良記錄,不能當選政協委員和人民代表。但是還有機會,你可以對自己糾正、修復。這個系統的作用應該越來越大。當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都進入信用信息系統的時候,我們的社會就進入公平競爭、良好秩序的時代,假冒偽劣、商標侵權、侵犯消費者的權益等問題才能夠大量減少。謝謝。
(報道組:束沐 徐夢溪 郭至君 林艶 支援記者:張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