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10月2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惡意“起底”香港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禁止傳遞或披露他們的姓名、住址、照片等14種資料,禁止恐嚇、騷擾、威脅警察和家人,有效期至11月8日。禁制令由特區政府律政司出面申請,法庭依法批准,彰顯了法治精神和社會公義,維護了警員合法權利。
暴力示威4個多月來,作為社會秩序的守護者,香港警方承受著巨大壓力,警員往往成為暴徒重點攻擊的對象。暴力分子用磚頭、鐵枝甚至強腐蝕性液體、汽油彈襲擊警察,還用利器對警察割頸、咬斷警察手指。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他們毫無底線地人肉搜索警察家人,惡毒咒罵、肆意滋擾警察子女,使她們整日處於危險和恐懼之中。據統計,至少有2000多名警察及其家人遭到惡意“起底”,有警員的子女因受到驚嚇、歧視而出現心理問題。家庭、子女是每個人心中的真情牽掛,如果連家人的最基本安全和正常生活都無法保障,我們又怎能期待香港警察全身心投入到維護治安、保護市民的工作中去?一些人諷刺禁制令淪為警察“護身符”。但他可能沒意識到,這不僅是警察及其家人合理合法的“護身符”,更是香港安全與秩序的“護身符”。
有反對派認為,臨時禁制令會成為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妨礙新聞採訪、影響市民監督警員的行為。如果這不是無知,那就是別有用心,試圖假“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之名來干預司法。禁制令針對的是非法“起底”行為,而且還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認定,正常的新聞報道、市民監督怎麼可能受到影響?如果不是自己做違法的“虧心事”,怎麼可能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蘋果日報》於上個月同樣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及發布有關該報員工的個人資料。這個時候,那些反對派為什麼沒有跳出來,說禁制令妨礙了公眾的言論自由、監督權?可見其關心的根本不是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而是擔心失去了攻擊警察的網絡通道。
任何文明和法治社會都不會容忍暴力橫行,網絡暴力亦無法被接受。每個香港市民都享有充分的隱私權,以及免於恐懼的自由。香港警察及其家人也是市民中的一員,合法權利不容侵犯。警察接受公眾監督有法定的機制處理。一些反對派和激進勢力,把暴力引入網絡,不斷攻擊警察及其家人,試圖用“恐懼”瓦解警隊守護香港的意志,甚至假借“言論自由”之名美化暴力,這不僅是對自由的最大侮辱,也是在嚴重侵犯警員個人合法權利,更是在挑戰社會秩序和安全的底線。我們還看到,遭受激進分子網絡暴力和滋擾的不只是警察群體,對暴力持不同觀點的市民、正常履職的議員、兢兢業業的教師,只要不合他們心意,輕則收到威脅短信、騷擾電話,重則個人隱私被公開,工作場所、相關店鋪乃至父母墓地都被塗污、破壞。對於這樣的暴行,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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