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人民日報7月2日發表評論, 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長期“不設防”狀態得到改變,一道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防波堤”正在築起。
去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分子、激進分離勢力和反對派的活動已經嚴重踐踏香港法治,破壞社會穩定,重創香港經濟,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和國際形象,影響外來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國際權威機構連番下調香港的信貸評級,香港痛失連續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地位,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也跌至第六位。香港今年一季度經濟大幅收縮8.9%,是有記錄以來最大單季跌幅,3月至5月期間的失業率已飈升至5.9%,為15年來的最高值。這正是香港當前面臨的嚴峻現實。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礎和前提。一年多來香港局勢的演變充分表明,國家安全得不到維護,繁榮穩定就無從談起。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事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存在,已經使香港社會付出了慘痛代價。“港獨”“黑暴”“攬炒”之所以愈演愈烈,分裂、顛覆、滲透、破壞之所以肆無忌憚,根本原因就在於此。及時填補國家安全漏洞,採取有效措施止暴制亂,恢復香港良好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符合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以及外來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也是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的重要條件。
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為解決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創造良好環境、贏得更大空間。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形勢且無法自行完成有關立法的情況下,中央採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既是有效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當務之急,也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可以說,補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消除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隱患,香港才能迎來變亂為治、重返正軌的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