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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民代提案要求嚴審陸資 被批荒謬
http://www.CRNTT.com   2020-10-02 14:48:46


王定宇(圖片來源:台海網)
  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據台海網報道,民進黨當局近來頻頻對島內陸資開刀,繼禁止愛奇藝等影音平台在台落地、對“淘寶台灣”開罰後,民進黨民代王定宇等人又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要求對陸資進行更嚴格的審查,並新增所謂“紅媒條款”。台媒批評,透過這些極端人士的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變成“限制兩岸人民往來條例”。

  民進黨民代王定宇等人9月29日召開記者會,聲稱現階段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陸資的審查已經落伍,將提案修正部分條文,以修補對陸資認定的漏洞,反制所謂“經濟滲透”。

  王定宇稱,為避免陸資前往第三地借殼上市之後再赴台投資,應對陸資持股進行更嚴格的“分層認定”。他以新加坡跨境電商平台“蝦皮購物”為例,指“蝦皮購物”的母公司新加坡Sea集團有騰訊持股,以往認定蝦皮非陸資。修法後,將改成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的“分層持股審核”,未來只要其中任意一層陸資持股超過3成,即可直接被認定為陸資。

  王定宇還提出所謂的“紅媒條款”,該條款要求,若企業在大陸享有重大經濟利益,包括在大陸資產占總資產達30%以上、在大陸營業額占其總營業額30%以上、接受大陸補助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不可以直接、間接控制台灣的電視、有線廣播、電視等傳媒。

  針對王定宇的提案,台灣財經專家賴憲政表示,王定宇訂定在大陸資產占整體資產3成,或者在大陸營業額占總營業額3成,一竿子打下去幾乎一半以上企業都中標,至少有超過200家以上企業。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依照王定宇的修法,很多台資企業都會被認定為陸資。蔡英文去年選前宣稱“鮭魚返鄉”,把台商回台投資列為重要政績,如今卻把台商當做“鯊魚”,污蔑他們回台進行“經濟滲透”。

  台灣中時新聞網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所謂的“紅媒條款”非常荒謬,眾所皆知,在大陸經營的企業,都接受退稅補助,這是稅法提供的優惠,並非享受特權。若按照這項修法,幾乎所有台商都不能碰媒體。依照王定宇的邏輯,大陸台資企業捐給島內民代、官員、政黨的政治獻金,是否都算接受大陸補助?是否都妨礙了台灣安全?是不是通通要下台?

  評論稱,本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為了增進兩岸人民的互動往來,在民進黨執政以後,透過這些極端人士的修法,已經將該法案修成為“限制兩岸人民往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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