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017年以來,我們連續五年統籌生態環境系統的骨幹力量近5萬人次,用時1300多天,在京津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壓茬開展了105個輪次的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幫扶,一輪壓著一輪,在緊張的時候每年祗有春節大家可以休息幾天,其他的時間都在現場,累計檢查了超過210多萬個點位,推動解決大氣污染問題超過28萬個,切實推動重點區域大氣質量持續改善。
還比如從2018年底開始試點,我們大規模地持續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排查,首先在長江幹流以及岷江等9個重要的支流開始,先用無人機飛行了2300多架次進行遙感排查,遙感區域覆蓋4.6萬平方公里。在遙感基礎上,我們仍然採用“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在全國抽調了骨幹力量4600餘人,分成1263個工作小組,沿著岸線累計行程超過18萬公里,共排查出60292個各種各樣的口子。這個數是之前地方所掌握的30倍。這6萬多個口子是我們排查人員沿著岸線克服了很多難以想象的困難,動用了一些技術手段,一步一步走出來的。大家都知道,水裡的各種污染物基本上都是通過各種口子排出去的,因此我們把各類口子查清楚、管起來,意義重大,非常值得,將為今後不斷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奠定重要基礎。目前黃河流域等其他流域的排查也都在進行中。
二是堅決維護法律權威。我們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推動生態環保法律法規落地見效。這裡有兩組數據,2015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我們累計查辦按日連續處罰等重點案件共計17萬多件;“十三五”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83.3萬件,較“十二五”增長了1.4倍。
此外,我們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銜接機制,2016年、2018年分別嚴肅查處了兩起典型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案件,23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這在生態環保歷史上是第一次因數據造假被判刑。這23人中最多的被判刑兩年,最少的也在半年左右,這極大地發揮了震懾作用。在對惡意違法企業嚴懲重罰的同時,我們持續優化執法方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探索對4.2萬餘家企業納入正面清單進行分類監管,強化非現場執法,努力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另外,在執法過程中,廣泛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無人船及移動執法等一些先進的技術裝備,大大提高了我們隊伍發現問題的能力。
三是全力保障群眾環境權益。連續四年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完成了全國2804個飲用水水源地的10363個問題的整治,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有力提升了涉及到7.7億人的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水平。我們連續六年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達標排放專項整治,全面實現垃圾焚燒發電廠“裝、樹、聯”。所謂“裝”要求垃圾發電廠安裝在線監測儀器;所謂“樹”是指這些電廠在廠區的大門口顯著位置要樹一塊顯示屏,顯示屏上顯示這個企業的排放數據;所謂“聯”是指要與各級監管部門進行聯網。“裝、樹、聯”完成以後所有的監測數據均實時監控並向社會公開。與此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綜合性政策措施,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現在看來,這個專項整治效果明顯,目前所有的垃圾焚燒發電廠5項大氣污染物和爐溫達標率穩定在99%以上,從根本上扭轉了社會公眾對垃圾焚燒企業的看法,有力地促進了垃圾焚燒產業的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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