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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中評社 莊恭誠攝) |
蘇錦樑說,特區政府及旅議會一直關注零負團費的情況,並與國家旅遊局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他表示,旅議會一直努力實施為打擊零負團費而設的十項措施,且已懲處不少個案。“今次發生這件不幸的事件,特區政府和旅議會會再在現行國家旅遊法和已經推行的十項措施的框架上,繼續與內地有關機構商討加強打擊零負團費的措施。”
蘇錦樑所提到的十項措施,早於2011年2月1日起實施,是針對旅遊業界接待內地旅行團的監管措施,其中包括香港的地接社不可以低於接待服務成本的價格,向內地組團社報價並且承接旅行團。
而香港旅遊業議會在深圳旅遊局的配合下初步調查發現,在今次事件中負責接待內地旅行團的“天馬國際(香港)旅遊”,涉嫌與內地無牌組團社合作。而相關條例訂明,香港的旅行社必須與內地有牌照的旅行社進行交易。旅議會已去信要求其在14日內作出解釋。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明,如果發現“天馬國際(香港)旅遊”所提交的文件有偽造成分,將會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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