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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期間,部分涉嫌參與暴動的人士,隔著防暴警察指罵並意圖衝向正進行正常採訪工作的中評社記者。(中評社 莊恭誠攝) |
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記者 莊恭誠)香港旺角暴亂過後,警方持續展開拘捕行動。截至昨晚,有64人因涉嫌和暴亂有關而被捕,其中最小的年僅14歲,還包括多名在讀的大學生、中學生。他們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和拒捕等罪名。香港警方於今日(11日)凌晨落案控告其中38人一項暴動罪,今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任何參與被定為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參與者即犯暴動罪。相關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年。資料顯示,這是該罪名自1970年訂立以來第二次被引用,上一次是控告參與2000年喜靈洲戒毒所暴亂的囚犯。
暴亂現場圖續曝光 暴徒曾試圖燒車
連日來,更多旺角暴亂當日的現場圖片和視頻陸續曝光(請翻頁瀏覽更多圖片)。其中有圖片顯示,一名穿深色衣服、頭頂黑色帽、戴口罩的人士,將一個被點燃的紙盒拿近一架的士,疑似嘗試燒車。從另一張圖片上則可以見到,相信是同一架的士的加油位置起火,場面相當驚險。
中評社記者翻查在暴亂當日拍攝到的圖片,在其中找到該架的士(車牌號吻合),圖片攝於暴亂當日稍晚時候。從該圖可見,該的士的加油位置旁被燒黑,玻璃亦被打爛。
另外有一段在互聯網流傳的短片顯示,幾名暴徒圍毆一名全無防暴裝備的警員,又以類似三節棍的硬物和折凳,襲擊該名已經倒地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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