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7日電/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日聲稱,選舉事務處指他的選舉郵件違反基本法,所以拒絕免費投寄。其選舉郵件當中包括“自決前途”等違反基本法字眼,而“以武犯禁”、“勇武抗爭”則涉及鼓吹暴力。選舉事務處強調,律政司考慮整份樣本後提供法律意見,認為樣本內的一些字句與基本法,尤其是第一條有“根本性抵觸”。另外,梁天琦昨日在記者會上揚言,該組織做事“無乜底線”,支持市民反抗,而自己絕不會慰問打壓人民的人雲雲。
散播歪理語帶恐嚇
對於旺角暴亂,梁天琦企圖為暴亂塗脂抹粉,否認暴亂是有組織及事前策劃,認為是無稽指控,而當晚是對政權的警示,以及市民受政府打壓的反彈,多於分離主義的誘發。梁又散播歪理,聲言絕不介意社會如何看待事件,又不認為事件失控,只是沒有想過最終會發展成現時的程度。被問及何時才是“抗爭”的終點,梁天琦不惜恐嚇市民,指小學時代會叫“董建華下台”,現時不會再叫梁振英下台這麼簡單。對於“本民前”另一發言人黃台仰的下落,梁天琦回應指,自己不清楚,保釋後與黃沒有聯絡。
另外,梁天琦聲言,前晚接獲選舉事務處通知,指選舉事務處諮詢律政司意見,不接納梁天琦的選舉郵件,並拒絕免費投寄該郵件。選舉事務處指,“自治”被指違反了基本法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在香港實行的“高度自治”,而“自決前途”則違反基本法第一條。信中又指,“勇武抗爭”、“以武犯禁”是“有涉及鼓吹以武力達到其目的之嫌”。關於公共資源如食水、本土農業的“自主”亦被指違反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選舉事務處回應指,根據法律意見,該郵件樣本內的有關內容,顯示該候選人很可能違背基本法及聲明內容,尤其是樣本提及“自治”,觀乎整份郵件樣本前文後理,在該選舉郵件樣本中所指述及鼓吹的所謂“自治”,實有違基本法中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實行的“高度自治”。選舉事務處考慮相關的法律和法律意見後,認為除非該候選人把所有有關內容刪除,其免費投寄選舉郵件樣本不應獲接納。選舉事務處已把有關意見轉達郵政署,該署正根據法律意見與當事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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