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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名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15日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和羅冠聰。 |
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記者 蘭忠偉)39名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15日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和羅冠聰早前到台灣,出席由台灣“時代力量”“立委”發起的活動。聲明中強調,3人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竟公然參與該等組織的活動,推動“港獨”、“暗獨”與“台獨”勾結,介入香港內部事務,是危害“一國兩制”、國家統一、違反《基本法》,以及罔顧香港市民福祉的行動,“我們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並無“自決”可言
有份參與聯署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接受中評社採訪時表示,該三名立法會議員的行為,已經嚴重超出“一國兩制”可以容許的底線,是與“台獨”力量相互勾結之舉。三人以“自決”為藉口,實則香港並無“自決”可言。
梁美芬強調,民族自決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三億人民,依據國際法,民族自決權包括主權國的所有人民,因此包含了十三億人民。而香港只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並無“自決權”可言。
“事實上‘自決派’一詞已經不符合基本法,‘港獨’議員以‘自決’之名參與‘台獨’力量主辦的活動,這實際上背後就是‘兩獨合流’相互勾結。”梁美芬指出,此次三人赴台可謂明目張膽,與他們一同出席“台港連線”成立活動的人士,以及台灣“立法院”的“時代力量”“立委”,都是“獨派”分子。香港的三位立法會議員也是以“自決”為名,“港獨”為實,完全是在禍港亂港,誤導公眾。
23條立法不應再有拖沓 要重回主流議題
“聯合國中亦有強調,只有13億中國人民才有民族自決權,陳志全、朱凱廸和羅冠聰赴台勾結‘台獨’並不是出於無知,很明顯是惡意為之。”梁美芬強調,香港要盡快研究是否有現行的法律可以禁止該類行動。她說:“《官方保密法》中亦有說明,香港人與外國特工、台灣特工聯絡屬違法,很明顯陳志全、朱凱廸和羅冠聰三人赴台就是分裂國家的行為。”
“香港要盡快制定反分裂條例,或是修改現行的法律。目前已經有許多人認為,正是由於23條沒有立法,‘港獨’分子才會有這些動作。”梁美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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