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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綠委告洩密 馬今下午赴台北地院出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41:27


馬英九520卸任後,11月8日苜度以被告身份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1月8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2014年9月“馬王政爭”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以及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資法等罪,馬英九應台北地方法院傳喚,8日下午將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應訊,強調清白。

  馬英九今天下午首度以被告身份到台北地院出庭應訊,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上午將舉行記者會,除相信馬英九的清白,也希望馬專心處理司法訴訟,不要分心。

  柯建銘除了控告馬英九,今年4月也以此案向台北地院聲請將馬限制出境,北院5月裁定駁回,柯抗告至高院,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6月13日認為馬涉案屬輕罪,且缺乏馬可能逃亡的具體事證,不能僅憑臆測,再次駁回聲請,柯抗告被高院駁回,馬不必限制出境因此確定。

  馬英九520卸任後,今年8月曾兩度到高等法院出庭,但都是以“告訴人”身份,廣播媒體人周玉蔻指馬英九疑似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並非事實,澄清後仍遭周質疑,馬於是控告周涉加重誹謗,一審判決周無罪,馬上訴二審,高院於8月2日、30日兩度開庭,馬都親自出庭。

  全案始於2013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案件監聽時,意外聽到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為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屬於“行政不法”並於8月31日晚間向馬英九報告,馬後來召開記者會譴責王金平涉司法關說,並開除王國民黨黨籍,認定王不符不分區“立委”資格應去職。王乃向法院提“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並獲法院裁准保留黨籍的假處分,從而確保黨籍、不分區“立委”及“立法院長”資格。民進黨“立委”管碧玲9月28日質疑特偵組監聽“國會”;王金平關說案經特偵組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查無事證結案,無人被起訴,黨籍訴訟一、二審皆判王勝訴,馬上訴第三審,2015年朱立倫接黨主席後宣佈停止訴訟,確認王保有黨籍;黃世銘反遭偵辦違反“偵查不公開”及“公務員保密責任”,遭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洩密罪定讞。

  柯建銘認為,2013年9月1日上午馬英九在8月31日聽了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監聽與偵查內容後,打電話叫黃世銘再次進入官邸說明詳情,涉教唆洩密,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提告;北院原以查無實據為由駁回,柯提抗告,高院認為一審未審酌馬的刑事豁免權在此案中的地位,將全案發回北院更審,因此目前為更一審程序。

  柯建銘另向北檢按鈴告發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2案,質疑馬8月31日晚間聽完黃世銘報告案情內容後,立即通知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進入官邸,告知偵查內容,涉嫌洩密給江、羅2人。馬9月3日再致電黃向江報告案情,黃在高院審理時表示奉命於9月4日向江報告案情;柯因此質疑馬涉教唆洩密;北檢後來將這兩部分移送台北地院併入柯的自訴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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