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4日電/特朗普上任後簽署針對7個穆斯林國家的旅行禁令,兩度遭到聯邦法院阻擋,迫使特朗普必須在美國憲政紅線範圍內另提新的行政禁令。這是新執政的特朗普總統的重大司法挫敗,引起世人極大的注意,也為全球政治帶來重大的法治啟示,台灣正在推動司法改革,行政、司法權的界線問題,值得探究。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美國第九巡迴法院維持原審裁定的理由有二,一個是特朗普政府提出的資料不足以顯示其在本案的實體訴訟中,也就是在面對州政府挑戰其7國人士入境禁令違法違憲的訴訟中,有較佳的勝訴機會。另一項理由則是特朗普政府並未釋明,暫不執行其行政禁令究竟會招致什麼樣公共利益上無可彌補的傷害。此一裁判再次揭示,在一個憲政體制之中,行政權不是沒有限度、聽任執政者決定的政府權力;憲法與法律就是界限,行政命令必須受制於司法者審查,不能越界;即使是總統,剛剛得到最新民意支持甫行就任的總統,也是一樣。
特朗普在自己的企業中可以說一不二,做了總統卻不是如此。法院的裁判指出,政府宣稱其發布足以影響成千上萬人士旅行權利的命令,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的主權行為,是不受司法審查的權力,但此種主張沒有任何法院先例支持,也與憲政民主的基本權力分立結構牴觸。政治部門並不掌握憲法的開關,當政府的權力機關行使權力是否違憲在個案中受到挑戰時,做出裁判就是法院的職責所在。
法院裁判中所說的道理,是立憲法治國家最基本的原則,卻需要再一次用來告誡他們的總統,這正是民主憲政國家之所以稱為民主憲政國家的原因所在。執政者大權在握,可能忘記了憲法的約束,就需要法院不斷依法加以約束,否則憲法與法律就會形同具文。
特朗普顯然不願就範,第九巡迴法院裁判一出來,他立刻用推特表達“我們法院見”,並且宣稱美國國家安全受到的威脅迫在眉睫。他的確可以再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但是聯邦最高法院也極有可能不買帳。目前只有8位成員的最高法院,特朗普應該自知難以期待獲得5票的支持,他所提名的第9位大法官人選,猶待國會通過,恐怕緩不濟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