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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維剛。(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29日電(記者梁雅雯)婦聯會1月31日將召開大會討論“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外傳反對派收購委託書已逾1/3,恐怕已無法於大會通過簽署行政契約,與蔡政府和解。婦聯會主委雷倩今天親上火線催票,並呼籲寄律師信警告會務人員的婦聯會委員潘維剛等:“何苦為難婦聯會同仁?”
國民黨前“立委”潘維剛接受中評社採訪則表示,寄律師信的有3人,她是其中一人,並非“警告”,而是善意提醒會務人員,要保持行政中立,更不要隨便在委託書上填別人的名字。
潘維剛也宣布於30日召開“姐姐妹妹站出來!讓陽光照進婦聯,讓正義照耀台灣”記者會,雖然潘維剛特別澄清不是因為雷倩召開記者會,她才要開記者會,不過,2人先是在臉書隔空喊話,現在又接連出招開記者會,也讓贊成簽約和反對簽約拚場意味仍相當濃厚。
雷倩今天下午在婦聯會召開記者會,包括婦聯會律師徐履冰及婦聯會副秘書長汲宇荷列席。雷倩於記者會上提到,有過去的姐妹以律師信的方式警告汲宇荷,內文有提到相關法律警語,不過,內容不便公開,她想向寫律師信的人呼籲:“何苦要為難婦聯會的同仁?”。而徐履冰則表示,他已針對寫律師信的潘維剛女士個人,非常仔細的報告3個小時。
此外,雷倩也提及,若外人說婦聯會沒抵抗,那她們可以容忍,但曾參與協商的人,說她們沒抵抗只是投降,這一點絕對與歷史不符,也是極不公平。
曾參與婦聯會協商的前“立委”潘維剛對中評社表示,她從學生時代就參加婦聯會,雖然雷倩參加的時間可能沒那麼長,但大家都一樣對婦聯會很有感情,她和雷倩最大不同,就是她支持奮戰到底,而雷倩預備投降。
潘維剛也澄清,徐履冰所說的,向她個人說明了3小時,沒有這回事,那是因為她3場說明會都很認真的去參加,所以聽了3小時,並不是單獨針對她講了3個小時。
針對律師信的事,潘維剛解釋,她是3個有具名寄律師信的其中一人,但不是第一個寄的,因為這次開會討論的案子太重要了,涉及整個組織變動,但信件內容非常籠統,甚至連行政契約的內容都沒放進去,卻在文中說通知如附件,根本沒附件,才會寄信善意提醒。
至於外傳他有收購委託書一事,潘維剛對中評社說,沒有這回事,這很好笑,會員代表大會是行政機構,大家要出於自願表達自己的意願,如果這樣想也太小看大家,每個會員代表都非常重要,哪個人的人格可以被收購?又不是像上市公司股權大戰,用股市大小來決。
由於這次會員大會收購委託書風波持續延燒,雷倩在記者會上,被問及辜嚴倬雲知不知道會內收購委託書的情況?她怎麼看?
雷倩則表示,她很為難的說,去年2月到10月19日前,婦聯會所做的事都是辜媽媽主持,但辜媽媽10月出國後態勢有變,12月底回國後,婦聯會跟她的關係非常困難,長期陪伴的婦聯會同仁都難以跟她見到面,她不是很確定辜媽媽知不知道婦聯會所面對的情況是如此危急。
至於如果反對方在會員大會上臨時動議提出,主張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會內查帳?雷倩則表示,為了避免惡意、有心操作,她堅拒交出帳本,如果有會員認為一定要查帳,當天就交付公決,讓每個人都可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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