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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標示萊克多巴胺?陳時中:不可行
http://www.CRNTT.com   2020-10-22 16:53:09


“衛福部長”陳時中。(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22日電/“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與新北市副市長吳明機今天前往家樂福新店門市視察豬原料產地標示,有媒體問為何不直接在豬肉產品上標示含有萊克多巴胺,陳時中表示,直接標註萊克多巴胺不可行,因為法律的作為就是在風險很低的情況下,把安全的容許量訂出來。

  陳時中說,是否購買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屬於商業行為,有一個基本形式原則,既然使用的劑量在安全範圍以內,用藥其實有1千餘種,不能說只標示萊克多巴胺,不標示其他種類藥品,反而會讓行政作為更加混亂。

  陳時中表示,消費行為就是讓消費者可以清楚選擇,“國家”就是要查驗清楚,讓消費者不要買錯,也不要讓超標的商品魚目混珠進入到市場上,所以“直接標註萊克多巴胺不可行”。

  陳時中也舉例,農藥的種類更多,如果都要標示更不可行,他表示,法律的作為就是在風險很低的情況下把安全的容許量訂出來。至於消費者如何挑選屬於商業行為,可以用契約等方式進行適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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