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說,其實黃捷應該更勇敢一點,和同黨“立委”蔡易餘2020年提出的《“憲法”增修條文》、《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要刪除“國家統一”字眼一樣,來“修憲”或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精神。
否則事實上如按照現在“中華民國”體制來說,陳玉珍表示,台灣地區、大陸地區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也許這和現狀不符,但“憲法”就是一個中國的“憲法”,所以黃捷提出的修法,必須不能“毀憲亂政”,按照現在“憲法”原則去做事,如果覺得不對,那就先“修憲”,或者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至於這能否看出民進黨2024當選人賴清德在520上任後,會往法理“台獨”的方向走?
陳玉珍說,美國在賴清德當選時第一個時間就表達不支持“台獨”的立場,黃捷是不是應該更勇敢的去跟美國講這些事,如果民進黨要做,當然可以做,沒有人會反對,這也是黃捷提案的自由權利,但這事實上等於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的,“毀憲亂政”,連基本的“憲法”原則都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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