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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舉手表決。(中評社 張嘉文攝) |
由於議事規則關係,院會審議條文至深夜12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停止討論,5月21日上午9時再開會審議,進行後續條文的處理。根據藍白提案條文,“國會”改革部分還有“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權等條文尚待處理,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
此次通過的“國情報告”部分明訂,“總統”應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送“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至“立院”“國情報告”。“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針對“立委”口頭提問,“應接受即時詢答”,且針對“立委”書面問題,限期書面回覆,明定“7日內以書面回覆。但事涉過廣者,得延長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