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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連。(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中國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被控與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會主席王增基共同替獨立參選2024大選的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以每份新台幣400元代價收購連署書,新竹地院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刑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400萬元、褫奪公權8年,賄賂新台幣520萬元沒收。王增基判刑1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80萬元,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
判決書中指出,范成連為國民黨黨員並為中常委(現遭開除黨籍),且為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及中國京明光電照明集團董事長,知悉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欲與賴佩霞獨立參選正副“總統”,為使郭台銘順利完成連署,去年9月4日前往新埔鎮褒忠亭義民廟參與“義民節祭祀大典”,與中國國民黨黨員、現任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等人共同為郭台銘站台,並全權處理新竹地區連署工作。
去年10月,2人計劃在新竹地區收購郭台銘、賴佩霞連署書,備妥現金用以辦理連署事宜,范成連開車到王增基經營的加油站內,要求王以每份連署書400元代價募集連署書,當場交付現金160萬元給王作為賄賂之用,並陸續提供4000份空白連署書、連署原子筆、手電筒等贈品,去年10月7日王說錢已經用光,范再加碼80萬元。
最後總計共募得3510份連署書,其中2000份由范自行收回,其餘交給郭台銘新竹縣連署總站。
范成連矢口否認有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犯行,辯稱給錢是給他們做連署站的行政開支,絕對沒有要求他們買連署單,然法官並不採信。
法官審酌國家民主政治基礎在於建立公平及公正選舉,賄選行為破壞選舉公正性,敗壞選舉純正風氣,被告2人無視法規禁令,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健全發展,應予譴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