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到現場採訪。(中評社 張嘉文攝) |
趙少康今天受訪時對此表示,檢方為何第一次聲押失敗,因為檢察官很貪心,不以圖利罪為滿足,因為圖利罪到最後定罪衹有4成,所以想加碼用收賄的貪污重罪來聲押,但顯然證據不夠,所以被法官就打槍。第二次會成功,就是檢方不去講收賄的問題了,不去講金流了,就只在圖利上著手,法官因此認為,柯文哲的確看起來是有圖利沈慶京,才會裁定收押。
趙少康說,但京華城案在3年多前就已沸沸揚揚,議員有質詢,媒體有報導,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檢方當時不辦,但不管怎麼樣,既然要辦圖利,就要同樣標準都來辦,超思雞蛋案、高端疫苗案等等都該一起辦。
至於法官認定柯文哲明知放寬京華城容積率是違法,仍執意為之,涉嫌圖利沈慶京新台幣200億元。
趙少康表示,這案子如果一般人當市長都不敢過關,他如果當市長,也不敢放,他不知道柯文哲是藝高人膽大還是怎樣?所以衹有三種可能,一種可能就是拿人家的錢;第二種是沒拿錢,但個性使然,柯真覺得沒問題,沒有圖利,也沒有拿錢;第三種是既拿了好處,也是自己的個性如此。
趙少康強調,這些都要用證據來說話,至少為止檢方沒有抓到柯文哲有違法的金流,沒有拿到證據以前,就是無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