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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下令政府各部門一律稱沖之鳥礁。(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5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播出馬英九在太平島國際記者會上使用“沖之鳥島”對比太平島,形同打臉自己。“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晚間表示,馬英九在4月27日“國安”高層會議中裁示未來政府統一用語稱為“沖之島礁”,且馬政府拒絕承認日本“沖之鳥礁”擁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的立場,從來未曾改變,此事攸關“國家”重大權益,部分“立委”與“國人”不該胳膊向外彎,自我混淆“國家”應有立場。
除了黃國昌,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馬於2014年也提過“沖之鳥島”,甚至漁業署給各“立委”的資料上還寫著“沖之鳥島”,懷疑馬政府在下台前態度驟變,有其他政治考量。
陳以信5日晚間發表書面聲明,以下是他回應全文內容。
針對部分“立法委員”指馬英九曾稱“沖之鳥島”,質疑政府立場不一,“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5)日強烈駁斥。
陳以信指出,由於上月25日發生“東聖吉16號”遭到日本公務船在公海上違法扣押之事,馬英九立刻在於4月27日“國安”高層會議中裁示未來政府統一用語稱為“沖之鳥礁”。然而在此之前,“我國”政府拒絕承認日本“沖之鳥礁”擁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的立場,從來未曾改變。陳以信強調,此事攸關“國家”重大權益,部分“立委”與“國人”不該胳膊向外彎,自我混淆“國家”應有立場。
陳以信表示,今天“東聖吉16號”返回小琉球,“行政院”張善“政院”長特別前往親迎,慰問船長潘建鵬平安歸來。張院長向漁民保證一定代討公道,強調政府護漁到底的決心,以及力挺漁民公海捕魚自由的堅定立場。馬英九對於張揆此行表達高度肯定。
陳以信說明,“我國”南沙太平島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應具有的島嶼地位,與應享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的海洋權益,刻正遭受菲律賓向國際常設仲裁法庭所提出菲陸仲裁案所挑戰。“我國”政府正透過一連串維權行動,包括邀請國內外重要人士與媒體登島,親眼見證太平島“是島不是礁”的事實,向仲裁法庭與國際社會訴求,全力維護“國家”利益。
陳以信指出,此次發生日本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扣押“我國”漁船事件,更可讓“國人”了解政府全力捍衛太平島法律地位與海洋權益的必要性與重要性,朝野與“國人”應該一致支持政府維權行動,部分政治人物此時不該扯自己人後腿,傷害“我國”漁民與“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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