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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記者 吳政峯)“行政院”黨產會有意追徵國民黨當年出售中廣,前後取得76億元。黨產會16日針對中廣與中影召開預備聽證程序。中廣今天也發布聲明並強調,中廣人事財務業務自主,非國民黨附隨組織,希望黨產會不要殃及無辜,否則將嚴重損及中廣七百多名股東之權利。
新聞稿內容全文如下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日上午針對中廣兩筆土地(“前中廣總部”及“嘉義民雄土地”)召開預備聽證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親自出席向黨產會說明前中廣總部之交易過程以及嘉義民雄土地之權利歸屬。趙少康並強調,中廣早自2005年底,即已非國民黨之黨營事業,並非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且曾上櫃公開發行,目前有七百多位股東,希望黨產會不要殃及無辜。
關於前中廣總部之土地,趙少康董事長找出當時的公文,強調當時是因為中廣在對日抗戰時負責廣播業務所費不貲,故政府方於戰後由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將日本放送協會總部之土地撥給中廣抵償,並非無償取得。趙董事長並表示,該筆土地係於李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由當時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依照當年度之鑑價結果,以88億元出售予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而88億元之所得中,其中21億元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剩餘之67億元亦多由劉泰英主導進行相關投資,並非中廣自主。國民黨於2005年將華夏公司(中廣、中影、中視的母公司)的股權賣給中時媒體集團之榮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復又獲利40億元。趙少康指出,黨產會如認為該筆土地係屬“不當取得財產”,並欲追徵所得利益者,不應向早已民營化並曾上櫃公開發行股票的中廣追討,否則將嚴重損及中廣七百多名股東之權利。
至於嘉義民雄地區之土地,趙少康董事長則是提出國民黨在民國38年時的內部簽呈、民國41年的購地契約以及民國94年的法院判決,強調民國38年時,中廣係自行出資黃金共7,000兩(約美金35萬)改善民雄之房舍、設備,並添購相關廣播發射設備。中廣於41年係以自有資金,以約32萬之合理價格向當地民眾林世等人購買該筆土地(公告地價僅7.9萬元)。中廣委任律師葉慶元指出,“交通部”之後雖曾另行補助中廣進行廣播業務,但法院判決明確指出,該筆補助款與是補助廣播業務,與買地無關。葉慶元律師強調,系爭土地是由中廣以合理價格購買,並非“不當取得財產”,且早已經法院三審定讞,希望黨產會尊重法院判決。
針對近來部分媒體及“立委”表示中廣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事,趙少康董事長強調,國民黨在2005年即已將中廣出售予中時媒體集團,之後國民黨即已不參與中廣之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至於部分“立委”及媒體提到中廣部分董事是由國民黨推薦,甚至一千萬以上之財務決定必須經過國民黨同意等等,也與事實不符。趙少康指出,好聽等四家公司是在2006年底,方自中時媒體集團取得中廣之股權,目前中廣四家母公司以及其他七百多位股東,是因為相信國民黨與中時媒體集團交易的有效性,才先後取得中廣的股票,希望黨產會清算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時,不要波及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