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据大公网报道,“12逃犯案”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上月22日在內地刑滿出獄。因她是2020年上水村屋製造炸彈案的通緝犯,當日遣送回港,即被香港警方以“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拘捕,案件日前已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據消息透露,喬映瑜等“12逃犯”其實是被幕後操手出賣而被捕,有人一邊唆使“12逃犯”出逃,一邊向內地執法機關舉報,令廣東海警局得以將“12逃犯”一網成擒。幕後操手食盡兩家茶禮。\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2020年8月23日,“12逃犯案”被告之一喬映瑜,聯同另外11人密謀偷渡前往台灣,12人在登船後不久,隨即被廣東海警局截獲。消息透露,其實,背後有人利用12逃犯賣慘騙錢,在騙得大量款項後,草率安排所謂偷渡,但又私下向內地機關舉報,食盡兩家茶禮。
12逃犯被廣東海警局在內地海域拘捕並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被內地執法機關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兩年。上月22日,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因牽涉2020年1月14日在上水河壩村村屋單位製作爆炸品實驗室案,在遣送回港當日即被香港警方以“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拘捕。同月30日,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喬映瑜涉策劃嚴重暴力的“炸彈案”,公然將爆炸品藏在民居內,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相關行徑極之自私,一旦發生爆炸,很可能造成財產破壞,甚至人命傷亡,殃及無辜市民。”傅健慈指出,若非警方及時阻止,後果不堪設想。
借賣慘騙財 安排偷渡後舉報
資料顯示,“12逃犯案”的被告偷渡時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其中,負責組織偷渡的喬映瑜報稱做售貨員。不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質疑,喬映瑜並無安排潛逃偷渡等經驗,幕後操手或另有其人。此外,“12逃犯案”發生後,隨即衍生出所謂“Save 12”活動,以事件的關注程度,眾籌所得款項或非常可觀,但值得注意的是,12人在登船啟航後不久,隨即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令人懷疑背後有人利用“12逃犯”賣慘招徠大舉騙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