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8日電/17日下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積分制入戶的積分指標和排名規則進行了優化調整。全市共安排36個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於11月1日至30日接受網上申請,受理窗口同步接收紙質材料。
廣州市從2011年起每年面向來穗務工人員實施積分制入戶,這已是第二次對《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進行修訂。據悉,今年積分制入戶指標將在去年4500個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這是廣州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也是對來穗務工人員熱切期盼的回應。
【政策調整】高新技術人才最高可加10分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辦法”和細則在2014年版的基礎上,作了以下5個方面的調整:
新增“創新創業”計算分值指標項目
明確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就業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積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貫徹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國家戰略,推進廣州市“國際科技創新樞紐”建設,為高新企業吸納技能人才。
新增“職住區域”導向指標及分值
設置職住區域導向指標,明確:“(1)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積10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積4分,最高不超過20分。(2)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積10分。”這一規定是貫徹落實省城市工作會議關於“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有助於通過加強落戶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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