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機制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建立健全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機制的意見》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已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為更好發揮《綱要》引領和約束作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有效落實,把規劃藍圖變成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實效,現就建立健全《綱要》實施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為動力,最大程度地激發全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在各級黨委(黨組)的堅強領導下,更好履行政府責任、提升政府效能,建立健全《綱要》實施機制,形成全體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動局面。
(一)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該放的全部放給市場,把該管的切實管好。推進全國統一市場建設,促進公平競爭和要素自由流動,最大限度提升經濟運行效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強化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治理、環境保護等責任,創新宏觀調控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綱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