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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解釋,桃園地檢署對這個案子是密集在進行,絕非等罹難家屬都回去大陸才公布。(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7月29日電(記者 黃文杰)桃園地檢署偵辦0719遼寧觀光團火燒車事故,繼公布駕駛艙有兩瓶汽油重大發現,今天中午又證實司機蘇明成嚴重酒駕,“汽油”與“酒駕”這兩者關連性,是否足以證明“自焚”意圖?檢方說法是:“不排除任何可能性”,還要進一步釐清疑點。
來自遼寧省大連市由鉅龍旅行社承辦的旅行團,19日中午12點57分,在桃園二號近3k處自撞路邊護欄火燒車,車上有旅客24人(8男16女),包括台灣籍司機、導遊,共26人全部罹難。一行人於12日來台8日遊,原本預計19日下午4點30分搭機離台返回大連,卻不幸發生意外,全數命喪黃泉。罹難者共49位家屬、21名陸方官員與行政人員共70人,21日搭乘包機抵台,22日下午認屍,23日下午招魂儀式,25日進行頭七法會及聯合公祭,26日傍晚有52位家屬帶著骨灰返回遼寧大連,28日下午最後一位罹難者骨灰,由親屬帶著返回大陸。
這起震驚兩岸的重大交通事故,大陸媒體也同樣高度關注,愈來愈多跡象顯示“不尋常”,絕對不是單純的意外,尤其是謎團般的司機蘇明成,最後關鍵時刻做了什麼?檢方都還要追查。
上午的記者會,到場採訪的陸媒也詢問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台灣檢方在事件調查是否有週期性?為何是在大陸家屬帶著罹難親人骨灰離開台灣才公布?尤其司機駕駛當時是處於“失能”現象,開車當時“讓自己陷入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
王以文表示,桃園地檢署對這個案子是密集在進行,因為法醫研究所之前全新投入罹難者遺體DNA檢驗,DNA檢驗是最速件處理,投入全部人力物力,之後才進行駕駛遺體解剖的認定,地檢署在第一時間獲得毒藥物反應報告之後,第一時間立刻報告說明,這跟陸籍家屬返回才公布,沒有直接關係。
至於遊覽車上為何找到汽油?檢方表示,檢察官正指揮火場調查人員刑事鑑識來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