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張德江今次來港提到,如果拋棄了《基本法》,香港必亂無疑。你覺得香港目前存在哪些情況,是符合這一論述的?
陳建強:無論從理論到實際,若是拋棄了《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全都失去法理基礎,至於“現有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更不知應怎麼說?倘若如此,香港將會變成怎麼樣,是一個“獨立主權國”,還是由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調降為一個普通城市?又將以甚麼身份參與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現有的國際都會地位又有何依憑?除了天下大亂一團糟,看不出還有其他出路?
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必須以憲法和據此制訂的法律體制,作為靈魂和核心。今天的香港,《基本法》就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就是香港法治的靈魂和核心。無論香港的立法、行政、司法或者政制發展,都是依憑《基本法》來研擬、制訂和開展。政府必須嚴格依據《基本法》施政,絲毫不能偏離《基本法》的軌道;同樣,社會公眾甚至反對派,都必須嚴格依據《基本法》去行使其基本權利和爭取訴求。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維護香港法治的基本含義。因此,一旦拋棄《基本法》,香港法治就失去基礎,法制無人把關,由此引發的亂象,大家都應能想象。
張德江明確指出,“一國兩制”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不應該改變和沒有必要改變。更指在過去,我們按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實現了香港的順利回歸,保持了繁榮穩定,促進了祖國內地與香港的共同發展,未來仍需堅持《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繼續發揮香港的獨特作用。很明顯,拋棄《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就會自毀長城、自我摧毀特區的基業;更重要的是,這是公然挑戰和衝擊國策,由此面對的政治後果和震撼,並非極少數本土派或青年學生所能承擔,我相信絕大多數港人都不願為少數人的狂妄而陪葬!
根據《基本法》,香港的現行政制是“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任何政改方案“必須鞏固”這種體制,不能偏離這項設計原則。可惜,泛民口口聲聲要推動政制改革、高喊修改《基本法》,目的不是為了優化完善相關條文,而是千方百計去削弱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和管治威信,完全偏離《基本法》的原旨。當然,法律有立必有改,但一切須依例按程序,不能簡單一句“本土”、一句“勇武”、一句“自決”,就可無視法制程序,任意妄為;若是如此,香港還能如何走下去?
兩年前的“佔領”鬧劇,以及後續的“鳩嗚”、“光復行動”,以致大年初一晚的所謂“魚蛋革命”,絲毫看不出建設性的理想,只有天真的妄動、不負責任的潑野,以致迄今仍無法修補的毀損和撕裂。這些行動的背後,只有一個焦點,就是要推翻《基本法》,以及由其制訂的“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可以肯定,一旦廢棄《基本法》,香港將進入叢林法則下的無政府狀態。大台也遭強拆,細台還有存活空間?
中評社:張德江今次來港提到,只要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前提下,只要為了香港好,中央願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而張德江今次亦有和泛民直接對話。你覺得中央和泛民是否已就對基本法的理解達成共識?若否,具體哪些方面仍有分歧?將來可如何促進共識?
陳建強:無論是從會面時的談話內容,以及會面後的交代說法,張德江和泛民議員都曾各自釋出善意,但還是各說各話,未有交集,完全談不上對《基本法》達成共識。坦白說,從傳媒引述的交談內容,泛民只在不斷重申其訴求,而且那些訴求根本就是說給其支持陣營聽的,既不涉《基本法》條文,更不存對話尋共識的空間。至於張德江則只是作出簡單的回應,亦未觸及《基本法》條文。
據傳媒披露,當日的會面安排本來分4組,分別是法官、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區議會主席。但在簡知寒喧後,張德江將4組整合為1組,共同交流。其中,4名出席泛民議員中,只有3人發言。至於發言內容,則包括:批評特首梁振英的施政,要求他下屆不應再參選;銅鑼灣書店李波事件;重啟政改;本土問題。很明顯,這些都是借題發揮的政治操作,都與《基本法》無關。張德江在回應時,直言社會有不同意見,又表示明白泛民有不滿,但為了香港好,大家應該求同存異,又指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基礎上,甚麼都可以談。很明顯,雙方會面開創溝通新局,但指已就對本法的理解達成共識,則為時尚早。
針對對《基本法》的認識和理解,中央與泛民的最大分歧在於中央認定《基本法》是香港策憲制性文件,其作用猶如特區的“定海神針”,因而必須尊重和嚴格遵從;泛民則將《基本法》視為其奪權路上的最大阻障,除之而後快。過往凡有爭議,便動輒要求修改《基本法》。態度決定水平,泛民一日不修正其對《基本法》的敵意態度,分歧難以減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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