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思路認為他們在很大程度上都低估了國家的自主性和國家能力。回歸國家學派代表人物斯科克波爾(Theda.Skocpol,1985)從自主性(autonomy)和國家能力(capacity)兩個方面分析國家與社會關係:一方面,國家被視為官員集體在特定的國家資源與社會關係中高效或低效地去實現明確目標的組織,另一方面,國家被看作更加宏觀的結構,這種結構影響著社會中所有群體與階級的政治目的及其實現方式。國家的自主性來自其獨立的行政資源、信息渠道和治理國家的專業知識,因此國家並不總是代表主導階級的直接利益,而是要維持普遍的政治秩序。新多元主義將研究重點放在由不同階級、精英和利益群體組成的政權如何自我運作上面,更強調國家和政權的公共服務功能與多元主義價值,認為組成國家的利益集團的互動具有自發性、自由性和自願性,而並非馬克思主義與韋伯主義強調的對抗性、暴力性和強制性。多元論政治理論家林德賽(A.D.Lindsay)對此的解釋是社會的共同生活是由各種社會關係維繫的,每一種生活都存在一種“不能被國家通過強制機制占據”的“自動、自主和自由的領域”。國家處於各種團體和利益以及所有社會階級影響之下,並不偏向特定的利益或團體,也沒有與所在社會相分享的自我利益。施瓦茨曼特爾(Schwarzmantel,1994)稱國家是“社會之奴僕而非其主人”。理由是政黨競爭和利益團體活動確保了政府對公眾輿論保持敏感和積極反應,國家則從屬於嚴格公正的政府官僚體系。
比較以上三種主要思路,無論將國家視為階級鬥爭的統治工具、具有權威的官僚體系、還是利益集團的協調平台,均是從系統功能的角度來理解國家的本質和特點,都認為國家具有集中和分配集體權力與利益的功能,差異主要是利益集團間的矛盾關係和博弈方式。歸根到底,國家系統的形成在提高了人類社會生產效率與生活質量的同時,也需要解決內部權益的分配秩序問題。這裡的“權益”是廣義的範疇,不僅包括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還包括宗教信仰、語言文化等方面的支配權,這種支配權也涵括各級子系統各方面的自由發展權。由於國家系統由多種利益集團的子系統構成,必然存在權益分配的分歧與對立,如果在一個國家框架內無法通過和平的或者暴力的手段解決這些分歧,國家將發生分裂。相反,如果權益分配可以在國家內部得到調整,原來統一的國家不會走向分裂,原來分裂的國家卻有可能在共同利益和政權強大的吸引力下走向統一。國家系統的演化方向最終趨於統一還是分裂決定於權益彈性。
二、權益
系統分為三種:與外界完全沒有物質能量交換的孤立系統、只有能量交換而無物質交換的封閉系統(在量子力學中封閉系統等同於孤立系統)、及與外界同時有能量和物質交換的開放系統。在前兩種系統裡,系統演化方向趨於無序,但在開放系統中系統演進趨於有序。現實中的系統基本上都是開放的,國家系統總體演化方向是趨於有序統一,過程往往不是直線,而是進化與退化交織。系統退化與進化的機理相同,方向相反,是從有序到無序、從高級到低級、從複雜到簡單的倒退下降的方向,國家演化過程中可能統一也可能分裂。
系統演化中的“熵流” 概念為國家演化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視角。熵(entropy)指的是系統的混亂程度,任一系統內部自發產生的熵總是大於或等於零,由於孤立系統與外界沒有熵流,必然趨於熵增,無序度增大,一直大到不能再大的程度時,系統內部達到一種完全均勻的平衡狀態,不會再發生任何變化,除非外界對系統提供新的能量。當一個系統保持開放性時,即熵流不等於零時,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熱力學平衡態,熵流大於零,物質、能量和信息的湧入大大增加了系統的總熵,加速了系統向無序平衡的運動;第二種情況是線性平衡態,熵流約等於零,這種系統一般開始時有一些有序結構,但最終無法抵抗系統內自發產生的熵的破壞而趨於平衡態;第三種情況是遠離平衡態,即熵流小於零,物質、能量和信息交換給系統帶來的是負熵,結果使系統有序性的增加大於無序性的增加,新的有序組織結構就能從中形成,例如生命系統、社會系統、國家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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